皖通科技(0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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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时报网· 2025-02-15 01:3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三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未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2][6][20] 会议召开情况 - 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和下午13:00 - 15:00(交易系统)及上午9:15至下午15:00(互联网系统) [2] - 召开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2] - 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翔炜主持,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260人,代表股份102,123,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32% [3] - 现场会议出席人数为0人,代表股份0股,占比0.0000% [4] - 网络投票股东260人,代表股份102,123,150股,占比24.8932% [5] -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会议 [5]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同意101,544,0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9%;反对494,100股,占比0.4838%;弃权85,000股,占比0.0832% [7] - 中小投资者同意11,518,720股,占比95.2132%;反对494,100股,占比4.0842%;弃权85,000股,占比0.7026% [7] - 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101,521,8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12%;反对502,700股,占比0.4922%;弃权98,600股,占比0.0966% [9] - 中小投资者同意11,496,520股,占比95.0297%;反对502,700股,占比4.1553%;弃权98,600股,占比0.8150% [9] - 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101,523,5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9%;反对496,200股,占比0.4859%;弃权103,400股,占比0.1013% [11] - 中小投资者同意11,498,220股,占比95.0437%;反对496,200股,占比4.1016%;弃权103,400股,占比0.8547% [11] - 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赵婉宇、石小琦 [13] - 结论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13] 备查文件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4]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4] 激励计划股票买卖自查情况 核查范围与程序 - 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并获相关证明及清单 [18] 核查对象买卖股票情况 - 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同时为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在知悉激励计划之前,与内幕信息无关 [18] - 47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操作基于个人判断和资金安排,与内幕信息无关 [19] 结论 - 公司筹划激励计划严格保密,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信息情形,符合规定 [20] 备查文件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0]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20]
皖通科技(002331)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2-14 18:01
激励计划 - 2025年1月24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1月24日,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3][4] - 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和47名激励对象自查期有买卖股票行为,与内幕信息无关[5] - 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泄露信息情形[7] 其他 - 公告日期为2025年2月15日[10]
皖通科技(00233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4 18:00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 1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 ...
皖通科技(00233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2-14 18: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14日15: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4] - 网络投票股东260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2,123,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8932%[6] - 中小投资者25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097,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9489%[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01,544,050股,占比99.4329%[10]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01,521,850股,占比99.4112%[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101,523,550股,占比99.4129%[13]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1,518,720股,占比95.2132%[11] -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1,496,520股,占比95.0297%[1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11,498,220股,占比95.0437%[14] 股东大会结果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16]
皖通科技(00233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2-06 19:15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1月24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5年1月25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5日至2月5日[3] 激励对象核查 - 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等情况[4] - 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6]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6]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等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等[7] -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基本情况属实[9]
皖通科技(00233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1-25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14日15:00现场召开[1][2] - 股权登记日为2月11日[5] - 会议审议三项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通过[8][9]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月14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月14日多个时段[2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331,简称为皖通投票[19]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月12日特定时段[10] - 登记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0]
皖通科技(00233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1-25 00:00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191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66%[7][36] - 首次授予不超161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3%,占拟授予总量84.31%[7][36] - 预留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3%,占拟授予总量15.69%[7][36] - 授予价格为3.63元/股[10][49]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1人[10][31]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0][41] 时间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否则终止计划,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13][42][99]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否则预留权益失效[13][31][42][10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华东电子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6.00%,触发值不低于12.80%[60][63] - 2026年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华东电子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7.00%,触发值不低于21.60%[60][63] - 2025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4.00%,触发值不低于19.20%[60] - 2026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2.00%,触发值不低于25.60%[60] - 子公司华东电子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8.00%,触发值不低于14.40%[63] - 子公司华东电子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0.00%,触发值不低于24.00%[63] - 预留授予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2026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7.00%,触发值不低于21.60%[66] - 预留授予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2027年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6.00%,触发值不低于28.80%[66] - 预留授予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2026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2.00%,触发值不低于25.60%[66] - 预留授予若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2027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42.00%,触发值不低于33.60%[66] 解除限售规则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4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4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时间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45]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60%、0%[71]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612.6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5579.60万元,2025 - 2027年分别摊销3487.25万元、1859.87万元、232.48万元[92]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6]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108]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113] - 公司按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一般为授予价格[132]
皖通科技(002331)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1-25 00:00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002331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 | 是否存在该 | | --- | --- | --- | | 序号 | 事项 | 事项(是/否/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 是 | | |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册会计师 | 是 | | |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 是 | | |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4 |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是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6 |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是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7 |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
皖通科技(002331)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5-01-25 00:0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024.5949万元[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 激励计划概况 - 2025年1月24日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1][42][49]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191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66%[18][19] - 首次授予不超过1612.60万股,占3.93%,预留300万股,占0.73%[19] - 激励对象合计191人,董事长获授400万股,部分高管各获授50万股[15][20] - 中层和核心人员187人,获授1062.60万股,占授予总量55.56%[2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4]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完成登记[25] -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授予对象[25] - 授予日为交易日,避开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日期[26] - 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9]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比例50%,第二个解除比例50%[3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2]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价格为3.63元/股,预留部分与首次一致[35][37] 后续程序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1][47]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1][47] -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后两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49] 其他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50]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2] - 公司符合激励条件,草案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1][53]
皖通科技(002331)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1-25 00:00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激励计划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 - 激励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6] - 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6]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1912.60万股,占股本总额4.66%[17] - 首次授予不超过1612.60万股,占股本总额3.93%,占拟授予总量84.31%[17] - 预留300万股,占股本总额0.73%,占拟授予总量15.69%[17]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1人,包括董事、高管等[18][19] - 董事长陈翔炜获授400万股,占授予总量20.91%,占股本总额0.98%[20] - 中层及核心人员(187人)获授1062.60万股,占授予总量55.56%,占股本总额2.59%[20]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3] - 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24] - 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否则失效[24] - 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27] - 首次及预留授予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比例50%[29]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价格为3.63元/股[32] - 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7.11元,其50%为3.56元[33] - 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均价7.26元,其50%为3.63元[33]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一致[34] 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授予需公司财报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条件[37] - 授予需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条件[38] - 解除限售需公司财报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条件[39] 业绩考核目标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6.00%,触发值不低于12.80%;母公司不低于24.00%,触发值不低于19.20%[43]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合并报表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7.00%,触发值不低于21.60%;母公司不低于32.00%,触发值不低于25.60%[43] - 子公司华东电子2025年合并报表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6.00%,触发值不低于12.80%;子公司不低于18.00%,触发值不低于14.40%[46] - 子公司华东电子2026年合并报表营收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7.00%,触发值不低于21.60%;子公司不低于30.00%,触发值不低于24.00%[46] - 预留部分2025年Q3报告前授予,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有不同目标[48] 解除限售比例计算 - 上市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激励对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有计算公式[43] - 子公司华东电子激励对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有计算公式[46] - 预留部分2025年Q3报告后授予激励对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有计算公式[48]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四个等级,对应不同解除限售比例[51] -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有计算公式[51]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67] -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55][78] -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