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股份(0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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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002347)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4 21:0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53 号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股份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尔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泰尔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泰尔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本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 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 ...
泰尔股份(00234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20:58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萍华、张庆茂、齐萌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萍华、张庆茂、齐萌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庆茂)
2025-04-24 20:58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投票情况 | | --- | --- | --- | --- | --- | | 次数 | (次) | (次) | | (反对票) | | 5 | 5 | 0 | 0 | 0 |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应列席会议次数 | 亲自列席(次) | 委托列席(次) | 缺席(次) | | --- | --- | --- | --- | | 3 | 3 | ...
泰尔股份(00234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本 工作细则增补新的 ...
泰尔股份(0023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8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 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董事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东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董事个人不得代表董事会, 未经董事会授权,也不得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周萍华)
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投票情况 | | --- | --- | --- | --- | --- | | 次数 | (次) | (次) | | (反对票) | | 5 | 5 | 0 | 0 | 0 |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应列席会议次数 | 亲自列席(次) | 委托列席(次) | 缺席(次) | | --- | --- | --- | --- | | 3 | 3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委员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助力董事会 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对 2023 年报审计计划、重要审计事项、2023 年度资产减值计提情况、《2023 年年度报告》《2 ...
泰尔股份(0023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 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 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具体包括: (一)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2、公司财务状况; (三)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 前,独立董事应当再次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 见。独立董事应关注公司是否及时安排前述见面会并提供相关支持。 (四)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齐萌)
2025-04-24 20:58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 作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次) | 投票情况 | | --- | --- | --- | --- | --- | | 次数 | (次) | (次) | | (反对票) | | 5 | 5 | 0 | 0 | 0 |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本年度应列席会议次数 | 亲自列席(次) | 委托列席(次) | 缺席(次) | | --- | --- | --- | --- | | 3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