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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0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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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尔股份(00234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2 20:0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人员离 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泰尔股份(00234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2] - 公司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12]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4]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除按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决策的信息[4] 公告文稿要求 - 公司公告文稿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5] 暂缓披露期限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6] 需披露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17][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8][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0]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信息披露义务承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应承担信息披露义务[26] 定期报告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0] 决策征询 - 各部门等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并随时报告进展[33] 报告时间与资料提供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在事发当日报告并提供合同等资料[3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多项信息披露事务[34] 信息披露制度自查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执行情况[28]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8] -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高管对信息披露内容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2] 财务内控 -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有效内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4]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财务内控监督情况[34] 关联人名单报送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包括公司业绩利润、收购兼并等多方面信息[38][39] 需报告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1]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需报告[4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报告[4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4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报告[4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43] 报告方式 - 报告人可书面或口头报告重大信息,必要时提交书面报告[44] 子公司事项判断 - 控股子公司事项视作公司交易,参股公司以交易金额乘持股比例判断是否报告[44] 第一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报告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24时)[47] 定期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审议稿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8]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成正式稿,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在指定媒体刊登或公告并送交监管机构[48] 临时报告编制与审核 - 临时报告编制涉及经营或财务问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经营管理团队协助编制[49]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临时报告需董事长审核签字[49] - 总经理有权审批事项公告需总经理审核签字,再提交董事长审核批准[49] -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公告需先经相关公司审核,再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批准[49] 年报信息报送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提供时间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且内容在业绩快报披露范围内[5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投资者关系活动安排需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接待秘书书面上报董事会秘书批准[5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活动[5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公司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55] 特定对象 - 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55] 活动档案整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接待秘书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整理及存档工作[57]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报告[6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1]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1] -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1] 收益收回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所持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应收回其所得收益[62] 监管文件报告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相关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63] 文件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85]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68] 保密责任人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0]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74] 信息披露常设机构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地址在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邮编243000[72] 股东咨询方式 - 股东咨询电话0555 - 2202118,传真0555 - 2202118,电子信箱dsh@taiergroup.com[72] 文件归档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85] - 公司相关人员履职文件应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归档[85] 密级文件知情人员 - 机密级文件信息知情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董事等[70] - 一般密级文件信息知情人员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指定人员等[71]
泰尔股份(00234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 ...
泰尔股份(00234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理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
泰尔股份(0023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由董事 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 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
泰尔股份(00234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 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另设副组长一至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
泰尔股份(00234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20:0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 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庆茂)
2025-08-22 19:32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张庆茂 作为 泰尔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该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 同意由提名人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泰尔 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 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泰尔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 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泰尔股份(002347) -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2 19:3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邰紫鹏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邰紫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晓明 2025年1-6月 | 编制单位: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5年期初 占用资金余额 | 2025年半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额 | 2025年半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息 | 2025年半年度偿 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5年6月30日 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非经营 ...
泰尔股份(00234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齐萌)
2025-08-22 19:32
董事会提名 - 泰尔重工董事会提名齐萌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相关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符合规定[9]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责任[14]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将及时处理[14] 其他信息 - 声明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