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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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控股孙公司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证券时报网· 2025-10-16 18:28
公司合作与项目 -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1] - 江苏精铸参研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的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 - 江苏精铸负责项目中高温合金大型复杂薄壁铸件的专题研究[1] 项目内容与分工 - 江苏精铸根据任务分工和任务书约定负责相应研究工作[1] - 研究成果将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1] 项目影响 - 本次承接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重大影响[1]
中超控股(002471.SZ):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参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格隆汇APP· 2025-10-16 16:21
公司合作与项目参与 -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1] - 江苏精铸参研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的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 - 江苏精铸负责项目中高温合金大型复杂薄壁铸件的专题研究[1] 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 参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对江苏精铸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的肯定[1] - 项目体现了公司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1] - 研究成果将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1] 经营影响与未来规划 - 本次承接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重大影响[1] - 公司将继续加大科研力度,持续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1] - 研发工作旨在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可靠技术保障,为股东创造更多利益价值[1]
中超控股: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参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研究成果将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
新浪财经· 2025-10-16 15:56
公司动态 - 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1] - 江苏精铸参研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的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 - 江苏精铸负责项目中高温合金大型复杂薄壁铸件的专题研究[1] 技术研发 - 研究成果将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1] - 此次参研是对江苏精铸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的肯定[1] 经营影响 - 该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重大影响[1]
中超控股: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参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新浪财经· 2025-10-16 15:45
公司研发合作 -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1] - 公司参研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的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1] - 公司负责项目中高温合金大型复杂薄壁铸件的专题研究[1] 技术实力与影响 - 此次参研是对江苏精铸在高温合金精密铸件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的肯定[1] - 该合作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重大影响[1]
中超控股(002471) - 关于控股孙公司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公告
2025-10-16 15:4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精铸参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高温合金铸件专题研究[1] - 研究成果用于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1] - 公司将加大科研力度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1] 业绩影响 - 本次承接项目对公司经营业绩暂无直接重大影响[1]
智通A股限售解禁一览|10月16日




智通财经网· 2025-10-16 09:01
限售股解禁总体情况 - 2023年10月16日共有5家上市公司发生限售股解禁,解禁总市值约为1.56亿元人民币 [1] 各公司解禁详情 - 中超控股(002471)解禁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股3329.6万股 [1] - 亚太科技(002540)解禁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股366万股 [1] - 地素时尚(603587)解禁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股297.8万股 [1] - 永新光学(603297)解禁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股3.09万股 [1] - 小熊电器(002959)解禁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股1万股 [1]
中超控股(002471)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13 20:3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0114万股,首次授予8324万股,预留授予1790万股,剩余14万股到期作废[18][1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8月28日,上市日为2023年10月16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10月15日届满[14] - 2023年7月21日,激励对象调整为233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144万股[5] - 2023年7月2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每股1.41元[6] 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217人,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13.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209%[2][23]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16日[3][22] 业绩考核与议案审议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2023年超额完成净利润部分-2022年净利润)/(-2022年净利润)为263.44%,不低于145%[16] - 2023年8月7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 - 2023年9月21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修订[8] 回购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2] - 2025年4月11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披露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13] - 2025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4] 人员获授与解除限售情况 - 董事长李变芬获授100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40万股,剩余未解除20万股[25] - 副总经理刘保记获授80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32万股,剩余未解除16万股[25] - 208名其他员工获授7685.00万股,本次可解除限售3067.60万股,剩余未解除1533.80万股[25] 股份结构变化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变更前63763237股,占比4.66%,本次变动-33136000股,变更后30627237股,占比2.24%[2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前1304996763股,占比95.34%,本次变动+33136000股,变更后1338132763股,占比97.76%[27]
中超控股(002471)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2025-10-09 17:30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 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 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
中超控股(002471)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0-09 17:30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0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