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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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战略委员会 - 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每年可按需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9] - 可现场、电子通讯或结合方式开会[19]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表决前[2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1] 审计委员会 - 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25]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 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2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评估及监督报告[31]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往来[33] - 接受股东请求可向法院诉讼[39]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42]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4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43][44] - 表决一人一票,有利害关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45]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47] 提名委员会 - 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6] - 会议资料保管不少于十年[5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64]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66]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6]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6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9] - 可现场、电子通讯或结合方式开会[69] - 委托出席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不迟于表决前[69] - 表决方式多样,可邀请列席,必要时聘中介[69]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69] - 会议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可要求说明记载[7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管不少于十年[71]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74][75]
中超控股(00247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适用,选举一名不适用[2][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均用此制[3] - 董事会应在通知中表明采用此制[4] 投票权计算与计票 - 投票权超实际拥有数,单投按实际数算[5] - 分散投需重新确认,不确认选票作废[5] 当选条件与选举处理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投票总数二分之一[6] - 得票相等且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6]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7]
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7]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8] 任职资格与职责 - 有特定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3]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4] 解聘与报告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被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10] - 出现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0] 其他事项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9] - 指派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办理事务[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中超控股(0024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十日内发出通知并召集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董事[14] 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2] 表决与决议 -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29] - 提案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33] - 公司担保事项需额外条件通过[33]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35]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36]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39] - 部分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40] 会议记录与保密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42]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需保密[43] - 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多项内容[44] - 秘书可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47]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记录[48]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51]
中超控股(0024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9]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表决规定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中超控股(002471)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报告披露时间 - 信息披露应在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多项内容[11]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多项内容[12] 披露事项范围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3]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5]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1]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8] - 公司重大事件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9] - 董事会责成董事会办公室领导管理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部是日常办事机构[2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7]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其他相关规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进行业绩预告[15][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需披露财务数据[16]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重大事件时及时披露[22]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8]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46]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制度[35]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和听取其陈述意见[35]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档案管理,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事务[37]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9]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义务[42]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未披露或虚假披露,需改正、赔偿及承担责任[50]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56]
中超控股(00247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4 19:16
会议规则 - 所议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5]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7] - 原则上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等方式通知[7] - 通知变更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顺延日期[7]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方可举行[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至少10年[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1]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1]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中超控股(002471)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1 19:0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580万元–8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81% - 142.71%[3] - 2025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360万元–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55% - 112.83%[3] - 202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预计盈利0.0044元/股–0.0066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0159元/股[3]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9%,销售毛利率相对稳定[5] -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因素,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25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8%以上[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上半年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减少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2,493.91万元[5] - 2024年1-6月分摊了4,093.91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税后),2025年上半年需分摊约1,600万元的税后股份支付费用[5]
中超控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8:17
股东会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3:30,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9:15-11:30及13:00-15:00)和互联网系统(全天)进行 [2] - 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33,086,680股(占总股本17.0290%),网络投票股东2,920人,代表股份20,000,997股(占总股本1.4613%) [2] - 公司董事、监事全员出席,高管及律师列席会议 [2]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总表决通过率97.9696%(247,948,877股同意),反对率1.5895%(4,022,900股),弃权率0.4409%(1,115,900股)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74.3073%同意(14,862,197股),20.1135%反对(4,022,900股),5.5792%弃权(含默认弃权14,900股) [3] - **《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总表决通过率97.9283%(247,844,577股同意),反对率1.5727%(3,980,400股),弃权率0.4989%(1,262,700股) [3]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73.7858%同意(14,757,897股),19.9010%反对(3,980,400股),6.3132%弃权(含默认弃权71,200股) [3] 法律意见与程序合规性 -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认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规 [4]
中超控股(00247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2025-07-09 18:00
股东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9日13: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5][6] - 现场出席8人代表233,086,680股占比17.0290%,网络投票2,920人代表20,000,997股占比1.4612%[7] 议案表决 - 《关于再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247,948,877股占比97.9696%[10] - 《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247,844,577股占比97.92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