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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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12-13 15:47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担保总额165,389.48万元,占比100.15%[3] - 拟对四家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额度不超9,500.00万元[4] - 审议对外担保额度258,747.90万元,占比156.68%[19] 子公司情况 - 明珠电缆等四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占比情况[7][8] - 2024年1 - 9月子公司营收和净利润数据[12] 其他要点 - 董事会同意对外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担保利于子公司发展,将控制担保风险[17]
中超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5:47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5位董事均参加[2] -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6][7] 议案表决 -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舆情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 -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6][7]
中超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9: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10:00召开,5位董事均参加[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审议[4][5]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审议[6][7][8]
中超控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6 19:23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6] 召开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0][12]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10][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公告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17]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3] 会议费用承担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4]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多于二分之一通过[3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多于三分之二通过[31] 决议事项分类 - 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2]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3]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3] 表决权限制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主持人员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3]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23] 独立董事述职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含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等内容[24] 投票权征集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4]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否则由其他股东特别决议投票同意[34] 中小股东投票便利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事项需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实行分类表决[3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达30%以上时,董事、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40] 候选人提名 - 各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4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41] - 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43] 计票和监票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47] 财报意见处理 - 注册会计师对财报出具特定意见,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说明影响并确定分配预案[48] 提案实施时间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9]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51]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和完整,相关人员需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1]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52] 中小投资者权益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53] 决议撤销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53]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案并经股东大会批准[56]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7]
中超控股:关于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12-06 19:21
股权结构 - 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0,444,0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10%[2]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8] - 现场会议12月16日13:30召开[5] - 深交所网络投票12月16日9:15 - 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9日[7] 投票相关 - 投资者投票代码为362471[20] - 投票简称为中超投票[21] 议案情况 - 股东大会提案含4项议案[28] - 议案1.00 - 4.00须特别决议通过[10] 其他 - 授权委托书应于12月12日前送达公司[29]
中超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06 19:2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2 | | 第一节 | 董事会及其职权 2 | | 第二节 | 董事长 3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5 | | 第三章 | 董事会会议 5 | | 第一节 | 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 会议通知 7 | | 第三节 | 会议的召开 8 | | 第四节 | 会议表决和决议 13 | | 第五节 | 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15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 ...
中超控股: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06 19:21
| 第三节 | | 监事会决议 45 | | --- | --- | --- | | 第八章 | | 党组织 45 | | 第九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6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46 | | 第二节 | | 内部审计 51 | | 第三节 |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1 | | 第十章 | | 通知和公告 51 | | 第一节 | | 通知 51 | | 第二节 | | 公告 52 | | 第十一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 | 第一节 |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52 | | 第二节 | | 解散和清算 53 | | 第十二章 | | 修改章程 55 | | 第十三章 | 附 | 则 56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5 | | 第一节 | | 股东持股 ...
中超控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06 19:21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 --- | | 6、存贷款业务; | | 7、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 8、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 | | 事项。 | | (十八)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 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 | 议: | |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 | 审计净资产的 10%; | |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 | | 负债率超过 70%; | | 3、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 | |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 | 4、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 | 形。 | |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 | | 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 | | 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 |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此项规 | | 定。 | |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 |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
中超控股: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11-29 17:02
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实际履行担保166,833.57万元,占比101.02%[2] - 拟对中超电缆借款提供不超4,820万元担保,累计不超28,920万元[2] - 新增担保额度4,82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60.75%[9] 股权与资产 - 公司持有中超电缆99.98%股权,两家全资子公司各持0.01%[5] - 2023年末中超电缆资产295,104.78万元,净资产187,236.83万元,负债107,867.95万元[6] - 2024年9月末中超电缆资产329,286.29万元,净资产189,272.48万元,负债140,013.81万元[6] 其他 -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中超电缆实际担保余额70,334.01万元[11] - 公司及其子公司审议对外担保额度249,247.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50.92%[17] - 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审议对外担保额度194,123.9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17.55%[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担保及败诉担损情形[17]
中超控股: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1-29 17:02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及经营 团队认为公司目前股价已不足以反映公司持续向好的经营基本面,本着对公司未 来经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 公司鼓励激励对象继续持有上述已解除限售的股票。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