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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0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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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9 15:40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证券代码:00259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 ...
山东章鼓: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9 15:40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除外[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5]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投资决策并提建议[3] - 下设工作组,业务发展部负责具体工作[7]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
山东章鼓: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9 15:40
调整后: |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召集人) | 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李华 | 逯光玖、杨彦文、万熠、梁兰锋 | | 战略委员会 | 方润刚 | 方树鹏、刘士华、万熠、许崇海 |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71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刘士华先生、王崇璞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同时,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公 司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10 ...
山东章鼓: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9 15:4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 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 ...
山东章鼓:公司章程
2023-10-29 15:40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0 二三年十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370181000005306。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党的建设 4 | | 第四章 | 股份 7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7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10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11 | | | 第一节 股东 11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5 | | | ...
山东章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0-29 15:40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
山东章鼓:关于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0-25 15:56
业绩总结 - 2023年10月17日发行243万张可转债,募资2.43亿元[2] - 扣除费用后实收2.4091037736亿元,10月23日到账[2] 资金分配 - 截至2023年10月24日,各专户合计余额2.4091037736亿元[6] - 光大银行专户3878.13773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6] - 交通银行专户6639.53万元用于通风机建设项目[6] - 招商银行专户10665.36万元用于核电风机车间建设[6] - 中信银行专户2908.01万元用于710车间智能升级[6] 其他新策略 - 支取超5000万或净额20%孰低,乙方通知丙方[8]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3-10-22 15:36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3〕1903 号文同意注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章鼓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93"。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 24,3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计 243.00 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 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3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 承销商)余额包 ...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2023-10-18 15:46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6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4,3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24,3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7,29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 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 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 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的,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特别提示 山 ...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2023-10-17 19:0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64 特别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 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 1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10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