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002598)

搜索文档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2023-10-16 15:43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63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发行人"或"公 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或"光大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深证上〔2023〕705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
山东章鼓: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3-10-12 20:07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Zhangqiu Blower Co., LTD (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股票简称:山东章鼓 股票代码:00259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 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 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 ...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2023-10-12 20:07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300万元[3][5]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7] - 可转债期限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9年10月16日[8] 利率与转股 - 债券利率第一年至第六年分别为0.25%、0.45%、0.90%、1.70%、2.50%、2.80%[9] - 可转债转股期自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9年10月16日止[13]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0.35元[14] 赎回条款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按债券面值113%赎回未转股债券[21] - 转股期内满足条件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赎回[22] 配售与申购 - 原股东可按每股配售0.7788元可转债比例优先配售[28] - 公司总股本312,000,000股,原股东可优先配售上限约占发行总额99.9941%[28] - 网上发行每个账户最小申购10张,申购上限1万张[29] 时间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10月17日[33] - T - 2日(2023年10月13日)披露《募集说明书》等公告[37] - T - 1日(2023年10月16日)为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并网上路演[37] - T+2日(2023年10月19日)网上投资者确认认购数量并缴款[38] - T+4日(2023年10月23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并划付募集资金[38] 其他信息 - 公司主体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35] -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36]
山东章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12 20:0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事项。 (以下无正文)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
山东章鼓: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2 20:05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62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 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新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
山东章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23-10-12 20:05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59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章鼓"、"发行人"或"公 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 商"或"光大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深证上〔2023〕705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 ...
山东章鼓:证券发行保荐书
2023-10-12 20: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0万元[14] - 2011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筹资净额36,190.28万元[19]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10名股东合计持股13,948.84万股,持股比例44.71%[1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保荐人自营互换量化账户持有公司0.1014%股权[30] 财务数据 - 2022 - 2023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1,017.07万元、6,578.68万元[20][29] - 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9,907.53万元[22]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资产总额为166,421.35万元[23] - 2023年1 - 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6.17万元[27] - 2023年1 - 6月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 4,255.55万元[27] - 2023年1 - 6月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82.74万元[27]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为95,646.13万元[29] - 2023年6月30日流动比率为1.42倍[28] - 2023年6月30日速动比率为0.95倍[28] - 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合并)为51.65%[28] 分红情况 - 2020 - 2022年现金分红分别为0万元、3,120.00万元、3,120.00万元[2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6,240.00万元,累计分红额与年均可分配净利润比例63.11%[20] 可转债发行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面值不超过24300.00万元[43][85] - 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60] -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61] - 可转债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均为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6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相关均价及每股净资产,且不得向上修正[66][82]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用于“核电风机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等及补充流动资金[57] - 募投项目新增核电风机产能42台,新型高端节能通风机新增产能1000台,710车间产品新增产能3000台[129] 风险提示 - 市场竞争加剧,截至2022年末国内风机会员单位共有275家[102] - 宏观经济波动、政策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影响经营业绩[100][101][105] - 募投项目面临资质许可、技术侵权等风险,可转债发行面临本息兑付和转股风险[126][127][129][131][132][133][134] 其他信息 - 公司承担“华龙一号”三代压水堆核电站棚回收系统TEP蒸汽压缩机样机研制,填补国内空白[142] - 公司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发行[150] - 光大证券刘钦、李伦担任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158]
山东章鼓: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2 20:05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省 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2305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章鼓")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5 点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应参加会议董事 15 名,实到董事 15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 润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与会董事以现场举手表 决方式 ...
山东章鼓: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3-10-12 20:05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康达债发字【2023】第 0030-1 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 目 录 1 | | --- | |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4 | | 一、《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1 4 | | 二、《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2 33 | | 三、《审核问询函》之问题 3 39 | | 第二部分 报告期调整的补充核查 50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的补充核查 ...
山东章鼓:募集说明书
2023-10-12 20:05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Zhangqiu Blower Co., LTD (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东首)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股票简称:山东章鼓 股票代码:002598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1-1 二〇二三年十月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特别风险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