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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智股份(0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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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油气股开盘大涨,通源石油、贝肯能源、中曼石油、准油股份竞价涨停,潜能恒信涨超17%,新锦动力、惠博普、仁智股份、中海油服等多股高开,消息上,以色列对伊朗发动袭击,布油、WTI原油期货均涨超8%。
快讯· 2025-06-13 09:33
行业表现 - A股油气股开盘大涨,通源石油、贝肯能源、中曼石油、准油股份竞价涨停 [1] - 潜能恒信涨超17%,新锦动力、惠博普、仁智股份、中海油服等多股高开 [1] 市场驱动因素 - 以色列对伊朗发动袭击导致布油、WTI原油期货均涨超8% [1]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5-06-09 18:01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5年6月6日及6月9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 经营信息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近期经营及环境无重大变化[3] - 控股股东等在异常波动期未买卖股票,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4] 市盈率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9日,“开采辅助活动”最新静态市盈率18.64倍,近一月平均18.17倍[6] - 公司最新市盈率169.25,偏离行业水平[6]
2连板仁智股份: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 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快讯· 2025-06-09 17:51
公司股价异动 - 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 [1] -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连续上涨已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 [1] 行业估值对比 - 行业"开采辅助活动"(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8 64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 17倍 [1] - 公司最新市盈率为169 25倍,显著偏离行业市盈率水平 [1]
仁智股份: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0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载明地点、时间、审议事项等关键内容 [3][4]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福田区金田路,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在指定时段进行 [4] - 召集程序及召开时间、地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与公告内容一致 [4] 股东大会参与人员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9,118,286股,占公司总股本23.2623% [5]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5人,持股88,749,113股(占比20.8288%),网络投票股东172人,持股10,369,173股(占比2.4335%) [5][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所律师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6] 议案表决结果 - 两项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0、2.00)获出席股东2/3以上同意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8.9% [7][8][9]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1.00同意票占比89.5652%,反对票5.4855%,弃权票4.9493% [8] - 议案2.00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89.7311%,反对票5.3196%,弃权票4.9493% [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9]
仁智股份(002629) -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6-04 19:01
诉讼情况 - 案件一审判决待生效,公司为被告[2] - 涉案金额1590169.69元,含赔偿款及受理费[2] - 法院判公司十日内付赔偿款1571228.63元[6] - 亚太所对公司债务30%部分担责[6] - 案件受理费18941.06元由公司十日内缴纳[7] 其他信息 - 截至披露日无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8]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10]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5日[12]
仁智股份(00262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4 19:0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77人,持股99,118,286股,占比23.2619%[4][5] - 现场出席5人,持股88,749,113股,占比20.8283%[5] - 网络投票172人,持股10,369,173股,占比2.4335%[5] - 中小股东出席172人,持股10,369,173股,占比2.4335%[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8,036,286股,占比98.9084%[6] -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8,053,486股,占比98.9257%[7][8] 会议时间及登记日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2025年6月4日15:00,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3]
仁智股份(002629)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4 18:47
股东大会概况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6月4日召开,召集人为董事会[7]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77人,代表股份99,118,286股,占比23.2619%[13]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98.9084%[21] - 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议案同意票占98.9257%[22] - 两议案属特别决议,获2/3以上同意通过[23]
仁智股份(0026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9 18:1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3]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一日发书面通知[9]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会议[7]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一名董事不超接受两名董事委托[11] - 非现场会议多种方式算出席人数[19] - 重大关联交易现场开全体会议[16]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25] - 担保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3]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4]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且相关人员签名[14] - 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多项内容[15]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15]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超十年[15] 规则相关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16] - 规则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仁智股份: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3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总股本从43,664.80万股减少至42,609.80万股 因回购注销1,055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的同步更新 [1][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裁 [1]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计账簿及会计凭证 但公司可基于正当目的拒绝查阅请求 [4][5] - 新增股东对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争议处理机制 要求相关方及时提起诉讼并确保决议执行 [6] - 明确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的情形 [4] 股东会职权与决策机制 - 股东会职权新增对董事的选举更换、审计机构聘解及股权激励计划审议 且不得授权行使 [12] - 特别决议范围扩大至分拆上市、证券发行、主动退市等重大事项 部分需双重表决门槛 [41] -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细化 要求3,000万元以上交易需评估审计并分层审议 [42] 股份管理与交易规范 - 股份回购情形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条款 并设置10%持股上限及3年内处置要求 [2][3] - 限制董事、高管及大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明确质权在限售期内的行使限制 [3][4] - 财务资助条款修订 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授权后提供资助 但总额不得超过股本10% [2] 会议召集与表决程序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扩展至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 提案权门槛从3%降至1% [17][28] - 累积投票制强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分开选举 [43][44] - 新增网络投票便利化要求 并规范股东会延期、取消时的信息披露及处理流程 [31][38]
仁智股份: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9 17:38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 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2][3] 关联人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与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的法人 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 [3] - 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 [3] - 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具有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关联人 [3]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 [3] 关联交易定义与原则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 提供或接受劳务等 [2][3]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 平等 自愿 公平 公开 公允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3][15]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 [6] 决策程序与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 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 [4] - 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4] - 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办公会批准 [4] 信息披露要求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 [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 [6]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 [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15] 内部控制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经营 [6]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6] - 关联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16]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6][18] - 独立董事应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18]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开招标 公开拍卖导致的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义务 [15] - 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时 需经审计或评估并以资产评估值或经审计账面净值作为定价基础 [14]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 委托理财等事项时 应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类型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