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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00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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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17:01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
鹭燕医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7:0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 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6.《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会议,在每次会议中根据会议议 题和监督职责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会议的程序和内容依法予以监督,并参 与了股东大会的监票工作,保证了广大股东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各次会 议依法有序地进 ...
鹭燕医药: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
2024-04-15 17:01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本项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等需要,公司(包括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子 公司)拟向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 额度为信用、应收账款融资、资产担保或股权质押授信,可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 要。鉴于上述部分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部分子公司申请贷款和采购货款付款提供担保,合计担保授信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125 ...
鹭燕医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志扬)
2024-04-15 17:0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认真审议各次会 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了独立董 事意见。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包含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 | 本年度应参加董 | 委托出席 | 投票情况 ...
鹭燕医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少琴)
2024-04-15 17:0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对独立董事应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 积极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发 挥自身会计专业方面特长,充分发挥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包含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
鹭燕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7:01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 7 人, 占公司董事总数的 100%;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 表决权票数比例 100%。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 表决权票数比例 10 ...
鹭燕医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5 17:0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新 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鉴证报告或专项报告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 ...
鹭燕医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4-04-15 17: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关事宜的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 ...
鹭燕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5 17:01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 ...
鹭燕医药: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15 17:01
2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 --- |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 | 是 | | | 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 | 是 | | | 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 | 是 | | | 员会报告一次。 |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 | --- | --- | | 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是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是 | 2023 年度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 | | (5)风险投资 | 不适用 | 公司无风险投资。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不适用 |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 (7)购买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