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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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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股份(002800)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9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首次发行18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2,253,067元,股份总数为152,253,067股,均为普通股[7][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规,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71]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1]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2]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113]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依股份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7] - 实际控制人指非股东但能通过投资等安排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127]
天顺股份(0028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9 2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 - 提前解除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董事会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1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20][21]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涉及自身利益表决回避致无法表决,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 职权行使规定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公司支持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天顺股份(0028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9 20: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部控制等[7]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并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3] - 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前5天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天发通知,紧急事项不受此限[14] -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8] 财务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外部审计机构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0]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30]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等书面记录需在股东大会决议披露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新疆证监局[31] 其他 -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11] - 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2]
天顺股份(0028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邓峰)
2025-05-29 20:4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邓峰为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5] - 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法律规定[2,4,5,7,8,9] - 具备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5] - 无证券市场禁入等不良记录[7]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合规[9]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9]
天顺股份(0028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白鸣)
2025-05-29 20:46
独立董事提名 - 白鸣被提名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与承诺 - 本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4] -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独立性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相关股份持有及任职情况[6] - 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无重大业务往来[8] - 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禁止情形[8] 任职限制情况 -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10] - 本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0]
天顺股份(0028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白鸣)
2025-05-29 20: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白鸣为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白鸣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6][7] - 白鸣承诺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 - 白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任职条件[2]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0]
天顺股份(0028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邓峰)
2025-05-29 20:46
独立董事提名 - 邓峰被提名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不在特定股东任职[6]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0] - 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关系,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2][6]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天顺股份(0028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29 20:46
董事会选举 - 2025年5月28日审议通过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议案,由7名董事组成[1] - 选举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三年[2] 人员情况 - 丁治平、胡晓玲曾受处罚和监管措施[5] - 胡晓玲及其配偶王普宇合计控制公司51.24%股权[12] - 第六届董事会拟任董事兼任高管人数、独董比例等有要求[7] - 胡建林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15] - 王海灵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 - 白鸣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取得[20]
天顺股份(00280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红梅)
2025-05-29 20:46
独立董事提名 - 张红梅被提名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情况符合规定[4]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8]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8] 履职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8] - 确保有精力履职,不受利害关系方影响[8] - 不符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并辞任[8] - 辞职致比例不符将持续履职[8]
天顺股份(002800) -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5-29 20:4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2] 经营范围变更 - 公司经营范围新增各类产品销售、服务及业务等内容[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规定[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及离职后有股份转让限制[5]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若拒绝需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问题,股东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请求起诉违规董高人员[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特定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股东大会召开 - 发生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 - 独立董事等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相应流程和时间要求[1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个人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有证件出示要求,股东授权委托书有内容规定[13]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应列席并接受质询[13]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14] - 董事会等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4] -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提名有要求,当选需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5][16] - 有犯罪记录等特定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17] - 董事有多项禁止行为[17]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18]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12个月内仍然有效[19]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9]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9] 董事会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有通知时间要求,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有规定[20]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要求,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不称职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21]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或调查,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五天现场工作时间[21][22] 各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及决议有相关要求[24] - 董事会设立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投资、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有职责和人员组成要求[25]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6]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有忠实履行职务义务[2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27] 公积金与会计师事务所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29]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29] - 公司合并、分立及减少注册资本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债权人有相应权利[29][30]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0]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公司解散有公示和解散组成立要求[31] 其他 - 控股股东定义[32] - 本章程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32] - 本章程部分术语含义规定[32] -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