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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8-27 20:30
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5-026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748,458,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69,445,218.4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 1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刘兵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须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营情况 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48,800,3 ...
富森美(0028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四川 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 ...
富森美(00281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8 月)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的建设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英文全称:Chengdu Fusen Noble-House Indust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成都市蓉都大道将军路 68 号。 邮政编码: 61008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845.894 万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 币 74,845.894 万元。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 ...
富森美(002818) -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第二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全面主持董事会工作。 第二章 董事长的任免 第四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和罢免。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长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章 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股东会决议执行; 董事长应当严格遵守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董事会决策, 不得影响其他董事独立决策。 第八条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 1 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当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 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长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其他董 事。 实际执行情况与董事会决议内容不 ...
富森美(002818) -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 ...
富森美(002818) -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 投资及委托理财相关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 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 ...
富森美(0028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本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
富森美(0028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成 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 ...
富森美(00281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具有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刑事处罚,并在承担审计 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四)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熟悉相 关财经法律、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近三年 1 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五)具有审计上市公司工作经验,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 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富森美(0028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 下简称《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和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