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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00281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下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成 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 ...
富森美(0028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富森 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第一大 ...
富森美(00281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5%以上股份股东等需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比超10%且超千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千万元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百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特殊处理[7] - 诉讼涉案超千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连续十二个月诉讼仲裁累计达特定标准需报告[9]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 - 知悉信息后立即联系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4]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审核披露[15] - 书面报送材料含事项原因、协议等[17]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质量[1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7] - 公司人员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18]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报告义务人员[18] - 未及时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按规定办理,冲突时依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富森美(0028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富森美家 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
富森美(0028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被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
富森美(0028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2025年8月 )
2025-08-27 19:5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决策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3]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发生重大事项需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8][9] - 重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深交所[10] 人员范围与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3]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核实后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至证监会派出机构[11] - 董事会视情节追究责任,严重的辞退并报告监管部门,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16] 其他规定 - 证券事务部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1] - 股东等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4] - 用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提示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13] - 内幕信息披露前控股股东不得要求未公开信息,不合理要求董事会应拒绝[18]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4] - 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对方有保密义务[20] - 接待新闻媒体按规定签承诺书防止信息泄露[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一事一记[22]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参与人需承诺保密,违规愿担责[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富森美(00281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5]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6]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工作时间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22] 独立董事会议与资料保存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1]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3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6]
富森美(0028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特定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3][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3]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6]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6]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发布于2025年8月27日[19]
富森美(00281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审 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 以成为审计 ...
富森美(002818) - 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9:51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明确审计委员会在 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成都富森 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审计委员会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度和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并积极 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