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同科技(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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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2: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上 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 核查,就裕同科技本次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9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4号文) 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4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140,000.00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 ...
裕同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2: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52.23亿元,同比下滑6.96%[2] - 2023年归母净利润14.38亿元,同比下滑3.35%[2] 业务成果 - 公司已建成15座光伏发电站,光伏发电量达2043万千瓦时[6] - 公司开发的环保产品种类达30余种,年度获得授权专利210件[6] - 公司4个生产基地获UL废弃物零填埋铂金级认证、3个生产基地获UL废弃物零填埋金级认证[6] 投入与培训 - 公司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投入5263万元,安全培训覆盖97917人次[6] - 公司员工参训比例达100%,465人通过认定成为各级技能人才[7] 品牌与荣誉 - 2023年10月26日,裕同品牌重新定位为“品质包装方案商”[11] - 公司荣获2023中国印刷包装企业100强榜首、2023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等殊荣[11] - 公司连续获评国证ESG的“AAA”最高评级,Wind评级由“A”提升至“AA”级,获CDP气候变化评级B级[6] - 许昌裕同入选国家工信部“2023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8]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审议多项重要事项[13] - 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十项议案[14] - 2023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9] - 2023年12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高2023 - 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18] 未来展望 - 2024年推动印尼泗水、雅加达,越南平阳,印度德里项目投产,启动墨西哥、菲律宾新工厂建设并规划年内投产[34] - 2024年在植物纤维环保包装基础上开拓新市场,强化欧美市场营销能力[35] - 2024年在气候变化与资源管理等四个层面开展行动推动ESG管治工作落地,目标2040年达成碳中和[37] - 2024年烟包业务以智能化建设为牵引改进生产流程,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研发投入[38] - 2024年品牌建设聚焦重点板块,试点“一行一策”传播策略[39][40] - 2024年品牌建设推进品牌焕新工作,加强内部传播[40] - 2024年深化和推进区域与专案经营战略[41] 新策略 - 加强区域和专案营销团队建设,落实“一客一策”,深挖客户潜力,重点突破新客户[41] - 持续开拓海外环保业务市场,做强B2B业务线[41] - 积极开拓日用品包装、食品卡盒、医药包装、重型包装等新业务[41] - 紧随客户供应链步伐,完善海外布局,贴近客户新建或扩建海外基地[41] - 优化整合供应链资源,实现资源互补,并降低资本性支出,实现轻资产运营[41] - 统筹推动各区域各专案的智能工厂建设,继续扩大领先优势[41]
裕同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4-25 22:44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 13—16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650 号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裕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第1页 共16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裕同科技公司 ...
裕同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利婕
2024-04-25 22:4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4][5] - 2023年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等委员会会议[7]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王利婕2023年履职无缺席,均投赞成票[4][5][7] 公司运营 - 报告期内公司未被收购、未换会计师事务所[16][18] 人事变动 -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华君为总裁等多人任高管[1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继续履职维护股东权益[22]
裕同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22:44
财务与制度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99%[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99%[6] -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符合披露用途[19]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2]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33]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名为职工监事[9] 管理与控制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0] - 公司构建以“客户至上、奋斗为本、创新创造、协作共赢”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体系[12] -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纳入战略规划,践行绿色低碳生产运营方式[13] - 公司建立有效风险评估体系应对外部信息[14] - 公司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16] - 公司有完整授权审批控制制度[16] - 公司严格执行会计系统控制[16] - 公司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机制[17] - 公司建立KPI绩效考评制度[17] - 公司制定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18] 业务制度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符合规定[20]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报告期内无对外担保[20] - 公司设集团营销中心和财务中心负责销售与收款业务并建立制度[21] - 公司制定采购相关制度,内部审计部定期审查评估[21] - 公司建立完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20] - 公司通过信息化平台提高管理决策及运营效力,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3] - 公司建立规范内部监督程序,审计监察部负责独立监督[25]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27]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错报金额≥营业收入1%[2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标准为损失金额≥营业收入1%[30]
裕同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5 22:4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项 目 | | 序号 | 金 额 | | --- | --- | --- | ---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58.87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B3 | 4,485.1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867.24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1.30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C3 | 1,699.2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3,621.77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70.17 ...
裕同科技: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22:44
资助审批 - 公司提供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5] - 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审批要求[6] 资助流程 - 财务部调查评估、审计部审核,审批后证券部披露[9] - 财务部办理手续、跟踪监督,逾期不收回不继续或追加[9] 后续处理 - 审计部检查合规性并定期报告董事会[9] - 出现逾期未还款等情形应采取措施并披露[10] 披露要求 - 需向深交所提交文件,两个交易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3] 其他承诺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为他人提供资助[14]
裕同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22:44
天健审〔2024〕7-649 号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同科技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目 录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 1—2 | 页 | | --- | --- | --- | |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 3—6 | 页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裕同 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 ...
裕同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22:44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以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 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
裕同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22:44
股票代码: 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深 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