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0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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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19:01
融资与交易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董事会批准交易相关资产、净额、营收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有规定,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特定人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有出席和通过要求,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表决与决议 - 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等情况应暂缓表决[24]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6] - 董事会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等事项有特殊要求[2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2]
弘亚数控(002833)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09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履职要求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建议等[12]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8]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2] 会议相关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费用与津贴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2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其他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弘亚数控(002833) -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09 1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2年7月16日注册登记,2016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3336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423.1297万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423.129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总股本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李茂洪、欧阳涟、广州海汇成长创业投资中心分别持股2720万股(占比54.40%)、817万股(占比16.34%)、375万股(占比7.50%)[17][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8][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9][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六种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51][52]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54][55]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部分事项除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外,还需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3][74][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部分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100]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占比不同[1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129]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十五天通知[142][143]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6]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应申报债权[159]
弘亚数控(00283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09 19:01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全资、持股超50%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2] 担保条件 - 不符合条件但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担保[6]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申请担保人,不得担保[7]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2] - 向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14] 担保流程与责任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17]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财务部门会同法律顾问完善手续并登记[17]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7]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门负责,法律顾问协助办理[19] 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22]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5]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及时披露相关内容[2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及时披露追偿情况[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
弘亚数控(0028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9 19: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召开条件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4]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此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董事的应选人数[23] -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在获得的选举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的候选人中确定当选董事[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1]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6]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6]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28] 法律意见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9] 制度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33]
股市必读:弘亚数控(002833)7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3.76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7-07 09:37
交易信息 - 截至2025年7月4日收盘,弘亚数控报收于16.02元,下跌1.23%,换手率1.36%,成交量3.93万手,成交额6319.24万元 [1] - 7月4日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63.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64.8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501.06万元 [1][3] 可转债付息公告 - "弘亚转债"将于2025年7月14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利息为人民币15.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 [1][2] -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50%,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 [2] - 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2.00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人民币15.00元 [2] -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公开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亿元,存续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 [1] 公司基本信息 - 证券代码:002833,证券简称:弘亚数控,转债代码:127041,转债简称:弘亚转债 [4]
弘亚数控: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6 16:17
弘亚转债付息公告核心内容 债券基本信息 - 弘亚转债于2021年7月12日公开发行,发行总额6亿元(6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2] - 债券期限5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四年1.50%、第五年2.50%[1][2] - 本次为第四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4] 本次付息方案 - 每10张债券(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15元(含税)[1][4] - 不同持有者实际到手利息不同: - 个人投资者需扣20%所得税,实得12元/10张[4] - 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所得税和增值税,实得15元/10张[4][5] - 其他投资者需自行纳税,公司不代扣代缴[4] 付息时间安排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登记日持有者享有利息)[1][4] - 付息日:2025年7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2][3] - 利息支付方式: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付至持有人指定账户[4] 债券条款说明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3] - 转股年度利息归属由董事会根据法规确定[3] - 在付息登记日前转股的债券不再支付当年及后续利息[3] 其他信息 - 债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3] - 公司联系方式: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电话020-82003900[6]
弘亚数控(002833) -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2025-07-06 15:45
可转债发行 - 2021年7月12日公开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0000万元[4] 票面利率 - “弘亚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5%、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50%[3] 利息支付 - 2025年7月14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10张利息15元(含税)[3] - 个人投资者和基金持有人每10张实发利息12元[10] - QFII和RQFII每10张实发利息15元[10] - 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息15元,自行缴税[10] 日期信息 -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息和付息日为7月14日[3] - 可转债存续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5] - 转股期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11日[5]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和可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A - ”,展望“稳定”[8]
弘亚数控(002833) - 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5-07-01 16:17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1年7月12日公开发行600万张,总额60,000万元,期限5年[3] - 2021年8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4] - 初始转股价格38.09元/股,多次调整至17.30元/股[5][8][10][12][13][14] - 转股期限为2022年1月17日至2026年7月11日[3] - 2025年第二季度“弘亚转债”因转股减少3张,转换16股[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弘亚转债”剩余5,999,192张,金额599,919,200元[16] 股份变动 - 限售条件流通股、高管锁定股数量和占比不变[1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16股,数量为288,558,246股,占比68.02%[17] - 公司总股本增加16股,为424,231,297股,占比100.00%[17]
弘亚数控: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9:08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1] - 权益分派实施以2025年6月12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每10股派4元比例不变,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等通过深股通持股每10股实发3.6元 [1][2] - 个人股东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转让股票时按持股期限计税,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1][2] 股权登记与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现金红利将于6月13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弘亚转债转股价格由17.7元/股调整为17.3元/股,新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3日起生效 [2] 其他信息 - 若总股本变动,公司将按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维持原分配比例调整总额 [1][2]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6月4日至登记日6月12日,若自派股东现金红利不足由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