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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12 17:2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
哈三联: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12 17:2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梁延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选举董事朱自红先生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9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 年 ...
哈三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12 17:2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 ...
哈三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17: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哈尔滨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哈三联投资项目中 的"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
哈三联:公司章程
2023-12-12 17:2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设立方式:公司系由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 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0100607168790X 号的《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76.67 万股,并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 | ...
哈三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12 17:23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委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职责。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
哈三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2 17:23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 ...
哈三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2 17:23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署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 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 12月 12日 ...
哈三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7:23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8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向 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 3 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
哈三联: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2 17:23
|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 | | --- | --- | |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 |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 |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 |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 | 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 |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 | | 属; | 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 |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 属; | |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 | | 及其直系亲属; | 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 |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及其直系亲属; | | 任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