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3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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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T迪威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15 09:3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99 号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1.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永信瑞和)对你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涉及股权收购交易价格 的公允性。永信瑞和对你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中还涉及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审计报告显 示,期末你公司对新疆百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疆百智")、银广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广夏")、贵 州海玲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海玲")、四川 顺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来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梓宁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6 家单位应收款项余额 16,938.32 万元, 计提坏账准备 15,293.73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90.29%。 1 本期永信瑞和不再对前述事项发表保留意见。 (1)请你公司以列表形式披露前述 6 家单位相关项目 实施进度、收入及成本确认情况、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已计 提坏 ...
*ST迪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3 20:4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158-9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国枫律证字[2021]AN158-9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迪威迅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 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相 ...
*ST迪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3 20:41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 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330.0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
*ST迪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3 20:41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8 日以电话 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程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 公告编号:2024-038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依据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
*ST迪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5-13 20:41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330.0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 ...
ST迪威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7 00:48
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事务所") 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永信会审证字[2024]第0004号)。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阅了上述审计报告、永 信瑞和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的专项说明》及《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现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1、上述审计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所涉及事项予以理解和认可。 2、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按照既定计划及时推进消除保 留事项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各项举措的有效落实。同时,公司监事会将继 续积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 ...
ST迪威迅: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024-04-27 00:48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4月26日发布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29,040,564.1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3.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之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2023年)审计报告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的表述,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周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4月30日(周二) 开市起复牌。 4、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迪威迅"变更 ...
ST迪威迅: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7 00:48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并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 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 ...
ST迪威迅:独立董事盛宝军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7 00:48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4-019 本人盛宝军,作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我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 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盛宝军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盛宝军,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 年出生,复旦大学 MBA,武汉大学、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1993 年 7 月-1997 年 1 月担 任深圳市社会保险局科长职务;1997 年 2 月-1998 年 12 月担任深圳市博阳律师 事务所律师;1999 年 1 月-1999 年 12 月担任深圳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 年 1 月-2 ...
ST迪威迅: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7 00:4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 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