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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3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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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 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 对外担保情况、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 视同公司提供 担保, 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 ...
聚光科技: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 人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 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指"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尚未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因法定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在公司进行信息 披露前得到尚 ...
聚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 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 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 ...
聚光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不包括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 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 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后续日常管理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 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聚光科技(杭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 ...
聚光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 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 酬和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
聚光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上市规则》《规范运作》要 求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上述相关证明为下列文件之一: 2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 公司现任监事; (七) 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其他 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提名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 应当另外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 会秘书 ...
聚光科技: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3-11-27 20:34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 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将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3,779,80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2,517,400股变更为448,737,6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 由人民币452,517,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48,737,600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 ...
聚光科技: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7 20:3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 常化、制度化, 促进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它通过运用系 统、规范的方法, 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 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 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 规避经营风险, 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保障公 ...
聚光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27 20:34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后,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 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 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聚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7 20:34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1月21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3 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以通讯方式(传真)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监事会议事规 则》(2023年11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