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3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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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6 18:53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营业收入中仪器和相关软件及耗材占比最高,为69.24% [1] - 运营服务、检测服务及咨询服务收入占比为16.42% [1] - 环境治理装备及工程收入占比为10.46%,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为3.87% [1] 市场表现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15.42元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9亿元 [1]
聚光科技(3002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送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知情人档案[8]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档案保存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1] 信息管理 -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14] - 知情人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4] - 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14] 交易自查 - 年报、半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14] - 发现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监管并披露[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信息登记 -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7]
聚光科技(30020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经济管理高级职称者需有五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独立董事不符合任职资格或独立性要求,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要求,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独立董事履职与职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9][3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5]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31]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3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等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3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 董事会秘书应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和获足够资源[39] - 公司应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3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5]
聚光科技(3002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投资审议 - 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5种投资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8] - 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5种投资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8] 投资审批与管理 - 其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共同审批[9] - 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2] 子公司管理 - 向合作、合资及控股子公司派人参与运营决策,人选由董事长和总经理决定[9][10][11]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12] - 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遵循公司制度,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13][14] 投资回收与转让 - 4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15][16] - 4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6]
聚光科技(30020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资助对象与条件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无关联人[2] - 超募资金补流12个月内,仅可为控股子公司资助[5]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审批[5] 审批与披露 - 资助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13]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13] - 披露需公告协议、对象、风控等内容[14] 风险管控 - 逾期未还款需及时披露及采取措施[14]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6][14] - 违规资助追究责任[1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办理手续等[1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19]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合规性[19] 制度规定 - 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与规定冲突以规定为准[20]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
聚光科技(30020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规范互动易平台交流的制度[2] - 发布信息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4] -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及不宜公开信息[6] - 保证公平,不选择性发布或回复[6] - 涉及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7] - 不迎合热点、不配合违法违规交易[7] 职责与生效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发布及回复审核[9] - 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1]
聚光科技(30020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资金管理 - 公司董事和高管有维护资金安全义务[2][1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等[4]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后应及时结算,防非正常资金占用[4] - 公司财务和内审定期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避表决[7][8] 资金清偿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3] 以资抵债 - 聘请中介评估以资抵债资产并合理定价[16] - 独立董事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16] - 以资抵债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关联方回避投票[16] 责任追究 - 协助侵占资产,处分责任人并可罢免董事[16]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担责[16] - 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处分责任人[16]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合并报表子公司[3] - 未规定事项适用法律法规和章程[16]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名为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3]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5][14]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三日通知[14] 职责与流程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后提交董事会[5] - 负责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6] - 内部审计半年检查,报告交审计委员会[8] 其他规定 - 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21] - 会议有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3] - 议案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 委员有保密义务[25]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6]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28]
聚光科技(30020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须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7] 特殊担保情况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权益同等比例担保)提供担保,属特定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数据判断标准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23]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22] -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展期并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30] - 公司为他人担保,出现特定情况时,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21] - 公司作为保证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40] 监督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核查担保行为,违规时应解除或改正并追究责任[24]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指定报刊及时披露[25] 其他规定 - 公司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责任人应要求对方提供财务报表等偿债能力资料[18] -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制度执行,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6]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4]
聚光科技(3002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8: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一致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9] - 特定提议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9][10]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不足则顺延或取得认可按期召开[12] 会议通知与出席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提交书面通知[13] - 董事委托和受托出席有原则限制[16]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表决方式多样,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16][17]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19]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0] 特殊情况处理 - 矛盾决议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21] - 董事回避表决有情形和处理方式[22][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24][2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0]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9]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3]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