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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3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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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科技:关于不向下修正银信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8-09 16:38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7月15日发行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39,140.00万元[3] 转股信息 - 转股期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4] - 初始转股价格9.91元/股,2024年5月28日起为9.25元/股[4][5][6][7] 价格修正 - 2024年8月9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本次不修正[2][9][11] - 未来六个月再触发亦不修正,2025年2月10日起重新审议[2][11] - 修正需满足条件,方案须经股东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银信科技: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2 15:51
可转债发行 - 2020年7月15日发行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39,140.00万元[5][7] 转股价格 - 初始转股价格9.91元/股,当前9.25元/股[7][10] - 经多次权益分派和注销股份调整[8][9][10] 转股期间 - 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6][7] 转股价格修正 - 2024年7 - 8月或触发向下修正条件[4][13] - 修正方案须经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银信科技:关于银信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2024-07-08 18:25
银信转债基本信息 - 发行量和上市量均为39140万元(391.4万张)[4] - 存续期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4日[4] - 转股期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4] 银信转债利息情况 - 第四年每10张(面值1000元)利息15元(含税),票面利率1.5%[2][7] - 个人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2元[8] - 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5元[8] 银信转债时间节点 - 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2日[2][9] - 除息日和付息日为2024年7月15日[2][9] 信用评级 - 公司主体和可转债信用级别均为AA - ,评级展望稳定[6] 税收政策 - 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境外机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两税[12]
银信科技: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4-07-01 16:51
可转债情况 - 银信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6年7月14日,最新转股价格9.25元/股[3] - 2024年二季度0张“银信转债”转股,票面金额0元,转成0股股票[3] - 截至2024年二季度末,剩余可转债3,907,355张,票面总金额390,735,500元[3] - 2020年7月15日发行391.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39,140.00万元[3] 转股价格调整 - 2020 - 2023年因权益分派、注销回购股份等调整转股价格[4][5][6] 股本结构 - 截至2024年6月28日,总股本419,015,055股,限售股占比16.49%,流通股占比83.51%[11]
银信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19:41
人事变动 - 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林静颖为董事长,张懿哲为副董事长[1][2] - 聘任孙艳宁为总经理,祝国辉等为副总经理,王蓉为证券事务代表[4][5] - 指定董事长林静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4]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静颖持有公司股票30,420股,祝国辉配偶持有600股[8][12] 人员信息 - 康曼、钟瑞聪、王蓉无持股、无关联关系、无违规、任职资格合规[14][15]
银信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暨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2024-06-28 19:41
换届信息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1] -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林静颖、张懿哲、孙艳宁等[1] -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王建新等[1] 人员变动 - 詹立雄不再担任董事长,持股100,936,420股,占总股本24.09%[3] - 鲍卉芳不再担任职务且不在公司任职,未持股[3] - 林静颖不再担任副总经理,继续任董事长,持股30,420股[3] - 张懿哲不再担任总经理,继续任副董事长,未持股[3]
银信科技: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19:41
会议安排 - 2024年6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 - 2024年6月28日下午14时30分现场召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10][11]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1名,代表股份92094320股,占比21.9788%[12]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3名,代表股份27,500股,占比0.0066%[13]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等多项议案[17] - 选举林静颖等人为董事、监事,同意率多为99.9749%[17][19][20][22][23]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92,098,720股,占比99.9749%[26]
银信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19:38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人员选举 - 审议通过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 - 王建新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1] - 选举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人员信息 - 王建新1973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4] - 王建新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4]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建新未持有公司股份[4]
银信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9:38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92,121,820股,占总股本21.9853%[3]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1人,代表股份92,094,320股,占总股本21.9788%[3] - 网络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27,500股,占总股本0.0066%[3] 选举情况 - 选举林静颖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2,098,720股,占比99.9749%[5] - 选举郝振平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92,098,720股,占比99.9749%[8] - 选举王建新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92,098,720股,占比99.9749%[11]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92,098,720股,占比99.9749%;反对23,100股,占比0.0251%[12][13][14][16] 其他事项 -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19] - 公司需提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19]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22]
银信科技: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12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2011年6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901.5055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901.5055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股东詹立雄持股1118.4万股,持股比例37.28%[13] - 发起人股东曾丹持股897.6万股,持股比例29.92%[14] - 发起人股东北京银信长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84万股,持股比例12.8%[14] - 发起人股东厦门金利众成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40万股,持股比例8%[14] - 发起人股东洪其海、周可悦、朱元辉均持股12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4%[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大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股东大会审议[29]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交易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6种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案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6][3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8]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应于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1]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2]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53] - 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5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5] -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5]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0] - 以后各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63]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63]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6]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66]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6]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68] - 公司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70]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2人[7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7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76] - 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不超过10%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7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78] - 代表公司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78] -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需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会议需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紧急事项不受此限[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2] - 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84] -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的,不得双重身份做出[86]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及提名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三人[90]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4]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101] - 以后各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02]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105] - 定期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监事会主席应10日内召集[109] - 召开定期监事会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监事,临时需提前5日,紧急情况除外[109]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1]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13][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5]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5] - 公司现金分红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情况下,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6] - 特殊情况重大投资或支出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公司相关指标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或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116][117][118] - 重大现金支出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或营运资金支出[116]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0]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3]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7]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日通知[127] - 公司合并、分立等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4]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36] - 公司通知以挂号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39]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