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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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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3-27 19: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利德曼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 --- | |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 277,390,290.45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182,524.47 | |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10,000,000.00 | |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 73,572,814.9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
利德曼: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3-27 19: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 2023 年度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 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 可能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性进 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间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 ...
利德曼: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3-27 19:28
w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170027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4]23013170027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 德曼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利德曼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利德曼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利德曼: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主管地方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 他相关资料。 第 ...
利德曼: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结合北京利德曼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现将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 项目 |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 461,554,624.40 | 705,976,839.21 | -34.62% | | 利润总额 | | 24,532,929.75 | -25,163,916.74 | 197.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15,337,378.72 | -56,271,757.90 | 127.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 | 8,792,995.16 | -30,795,564.33 | 128.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30,796,495.28 | 108,933,825. ...
利德曼: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艳、安娜、张志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王艳、安娜、张志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利德曼: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华兴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华兴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 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 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 ...
利德曼: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7 19: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 ...
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安娜)
2024-03-27 19:28
——独立董事 安娜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 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 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安娜,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律师。2001 年 1 月至 2021 年 4 月就职于广东南国 德赛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2021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 级合伙人、执行委员会委员。2021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
利德曼: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艳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在 2023 年度担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 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 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进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艳,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博士(后)。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2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 大学任教。2019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