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3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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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中信证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5-10 20:56
股份交易 - 浙能电力受让张育政105,745,704股股份,占总股本9.70%,转让价款1,816,711,194.72元[4] - 林建伟将108,962,736股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占总股本10%[4] - 交易完成后浙能电力持有105,745,704股,控制214,708,440股表决权,占总股本19.70%[4] - 2023年2月13日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数量105,745,704股[8] 公司治理 - 交易完成后三年,中来股份董事会拟由7名调整为9名,浙能电力提名7名[17][20] - 监事会仍由3名监事组成,浙能电力和林建伟、张育政各提名1名[17][20] - 中来股份董事长拟由浙能电力提名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拟由林建伟、张育政提名的董事担任[17][20] - 总经理拟由林建伟、张育政提名,财务总监拟由浙能电力提名[17][20] 持续督导 - 持续督导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月14日[5] - 持续督导期内浙能电力未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现任董监高进行重大调整[14][16][18] - 持续督导期内浙能电力未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19] - 持续督导期内浙能电力未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20] - 持续督导期内浙能电力未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调整[22] - 持续督导期内浙能电力未作出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23] - 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现中来股份为浙能电力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24] 业绩与展望 - 中来股份一季度已出现亏损情况,后续光伏业内企业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盈利能力下降风险[25]
中来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5-10 20:44
股权交易 - 2022年11月10日浙能电力签署协议受让105,745,704股(占总股本9.70%),总价1,816,711,194.72元[3] - 林建伟委托108,962,736股(占总股本10%)表决权给浙能电力[3] - 2023年2月13日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过户105,745,704股无限售流通股[3][7] - 交易完成后浙能电力持股9.70%,控制表决权19.70%,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3] 公司治理 - 交易完成后三年中来股份董事会拟由7名调为9名,浙能电力提名7名[16][20] - 2023年3月2日公司进行董监高人员变更[17] - 2023年9月15日公司聘任邹驰骋、曾建平为副总经理[18] - 2023年2月14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月2日股东大会通过[19] - 2023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议案[23] 持续督导 - 浙能电力规范运作,依法行使权益、履行义务,未违反承诺[9][10][26] - 未对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员工聘用、分红政策作重大调整[13][14][15][21][22] - 未发现中来股份为浙能电力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或借款情形[24] 市场风险 - 光伏产业链产能扩张致供需失衡、价格低位,中来股份面临竞争加剧、盈利能力下降风险[25]
中来股份:24Q1业绩承压,静待国资控股赋能
德邦证券· 2024-05-08 22:00
投资评级 - 中来股份:买入(维持)[4] 核心观点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59亿元,同比增长28.0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7亿元,同比增长31.18%,扣非净利润4.90亿元,同比增长75.94%[5] - 2024Q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8亿元,同比下降52.4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2亿元,同比减少268.11%,扣非净利润-1.93亿元,同比减少253.67%[5]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为3.85/5.14/5.67亿元,对应PE为21X/16X/14X[8] 业务板块 - 光伏辅材板块:2023年背板销售量约2.56亿平方米,创公司背板出货历史新高[6] - 高效电池板块:2023年一期8GW项目投产,二期8GW项目设备安装完成,电池量产转换效率行业领先[6] - 高效组件板块:2023年加大海外市场开拓,组件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6] - 光伏应用事业部:2023年户用分布式电站EPC业务完成并网1.5GW,地面集中式电站EPC业务完成并网253MW[6] 研发创新 - 光伏辅材方面:发布陶瓷背板产品,满足无氟、低碳环保需求,提升产品可靠性[7] - 高效电池方面:研发JSIM技术,提升电池光电转换效率,解决TOPCon组件湿热测试后的功率衰减问题[7] - 高效组件方面:发布御风组件,具有"三低四抗"性能,碳排放量显著降低[7] 国资控股 - 2023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8] - 在融资方面,支持公司引入政策性银行、异地银行授信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8] - 在研发创新方面,推动公司与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合作,探索光伏科技前沿领域[8] - 在业务协同方面,加强浙能体系下企业间业务交流,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8] 财务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12,259百万元,同比增长28.0%,净利润527百万元,同比增长31.2%[12] - 2024E营业收入11,329百万元,同比下降7.6%,净利润385百万元,同比下降27.0%[12] - 2025E营业收入13,768百万元,同比增长21.5%,净利润514百万元,同比增长33.6%[12] - 2026E营业收入15,281百万元,同比增长11.0%,净利润567百万元,同比增长10.4%[12]
中来股份: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07 18:21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和 2020 年 7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股份来源及数量 (1)股份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 (2)股份数量:162,623 股,系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在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后,股票数量相应增至 为 227,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存续期间,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 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持有公司股份数 91,672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01%。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 ...
中来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23:50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 案合法、合规、合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 利 润 为 526,548,121.86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08,097,408.61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按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809,740.8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 ...
中来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天舒)
2024-04-24 18:28
(张天舒)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天舒,1980 年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 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任教。2023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会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 和实践经验,符合相关监管政策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
中来股份: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2024-04-24 18:28
2023 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报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CONTENTS 01 03 07 07 10 12 目录 17 20 22 24 27 30 32 33 49 50 53 54 37 39 42 45 56 57 62 关于本报告 走进中来 01 治理为基 行稳致远 践行 ESG 管理 完善企业治理 创新引领发展 铸就卓越品质 守护客户价值 践行责任采购 03 以人为本 乐从中来 保障员工权益 助力员工成长 守护员工健康 关注社区公益 强化风险管控 恪守商业道德 02 创新驱动 价值共享 关于本报告 04 逐光而行 绿动未来 环境管理 资源使用 排放管理 守护生态 未来展望 GRI Standards 内容索引 读者反馈 专题:把握清洁能源机遇 助力全球低碳转型 应对气候变化,专注清洁能源 推进自主研发,领跑关键技术 拥抱全球机遇,加速出海步伐 报告简介 《中来股份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发布的第三份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报告,旨在以透明公开的方式披露中来股份 及其附属公司在 ESG 方面的管 ...
中来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8:2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5140号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来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来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
中来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8:28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关 于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四月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 ...
中来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8:28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无需审议[2] - 准则解释第16号部分自2023年1月1日、部分自公布日施行[2] - 变更后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追溯调整2022年报表[5][6] 数据影响 - 2022年末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影响金额均为11415555.14元[7] 影响说明 - 变更不会对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