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源(30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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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托与免职 - 独立董事委员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15] - 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7] 记录与呈报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9] - 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次日书面呈报董事会[24]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3]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4] 落款信息 -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6月18日[25]
清水源(30043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交易报告标准 -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十二个月内累计,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4]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时需向董事会秘书预报信息[17]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知悉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20] 信息报告要求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中介意见书、内部审批意见等[21] -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重大情形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3]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资料应及时准确报送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3]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资料需其签字报送[23] -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子公司做好重大信息报告工作[23] 信息管理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进行内幕交易[23]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责任人责任,导致违规和损失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4][25]
清水源(3004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促进规范运作和加强沟通[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1][32] 管理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3]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相关机构等[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5]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工作要求与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协调[1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4] 活动规范 - 举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1] - 活动开始前确定可回答范围,涉未公开信息拒绝回答[28] - 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21] 其他要点 - 制定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30]
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一致同意可免除[13]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工作流程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为10年[18]
清水源(30043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财务资助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6] - 提供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7] 特殊情况处理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等,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被资助对象为控股子公司且持股超50%,免于适用规定[7] 资助操作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注原因,评估多方面情况并披露利益、风险和公允性[8] - 提供资助应签署协议,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且不低于同期融资利率[8] - 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资助视同新行为,重新报批[8] 信息披露内容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事项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风险防范措施等[11] - 已披露事项出现未还款等情形,及时披露情况、措施并说明偿债能力和收回风险[12] 部门职责分工 - 财务部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风险调查[1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18] - 财务部门办理资助手续并跟踪监督[19] -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8] 违规处理办法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20] -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清水源(30043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业绩预告条件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2]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相关利润指标为负,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2] 立即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立即披露[2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20%立即披露[3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立即披露[30]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立即披露[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30%立即披露[30] 定期报告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中期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2]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5][16][18]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0]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主要责任人[51]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9] 信息披露流程 - 重大信息由董事等报董事长和董秘,董秘负责披露[43] - 其他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写,董秘审核、董事长批准发布[45] - 发布信息向深交所申请,审核通过后指定报刊网站披露[46] 违规处罚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被处分并可能赔偿[81] - 擅自披露信息,责任人按泄露机密处分并可能担责[82] - 利用内幕信息违法按《证券法》《刑法》处罚[81]
清水源(3004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8] 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情况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10]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2]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需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21]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要求获取内幕信息[24] 其他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汇总[18]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特定预案或方案等情形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 公司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告知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违法责任[2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控制知情人员范围,扩大范围需报告[2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7] - 高送转指每十股获送的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合计股数达到十股以上[19]
清水源(30043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15年4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1670万股,4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2422911元,股份总数25242291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王志清、李杰、张增群、张振达分别认购2200万、1160万、400万、24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5%、29%、10%、6%[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4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公司发生特定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5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60][16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5]
清水源(30043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规范 - 控股股东定义为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 应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资产和机构独立,不得同业竞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6][8][10] - 不得利用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10] - 应善意使用控制权,保护中小股东权利,与公司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10][11] - 转让公司控制权前应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问题[13] 股份减持与增持规范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5]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的2%股份[21]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1]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1%,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2] - 增持股份比例达已发行股份的2%等情况,应聘请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并披露结果公告[25] - 持股5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达2%时,至进展公告当日不得再增持[25]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28]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拟增持超2%,应按规定以要约收购方式或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增持[29]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可直接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29] 承诺相关规范 - 承诺人应及时将承诺事项告知公司并报送河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按规定披露[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丧失控制权,原承诺未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并在收购报告书中披露[31] - 承诺人作出追加承诺后二个交易日内,应通知公司董事会[36] - 涉及延长减持期限、承诺减持数量、最低减持价格的追加承诺有明确要求[36] - 追加股份限售承诺后,已解除限售股份应重新申请变更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暂未解除限售股份须等累计期限到期方可申请解除限售[37] - 承诺人追加承诺履行完毕,可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解除限售手续[37]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39] - 财务部要加强财务过程控制,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41]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要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事宜进行专项审计[41] - 公司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4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要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44]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应在知悉占用资金等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办理股份锁定手续[20] - 董事会应要求侵占公司资产的控股股东停止侵害、赔偿损失[46] - 财务负责人发现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两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46] - 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十日内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7] - 若控股股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在到期后十五日内申请变现冻结股份[48] - 以资抵债的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要经评估并公告[48] - 独立董事需就以资抵债方案发表意见或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49] - 以资抵债方案需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不符规定可制止实施[49] - 以资抵债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利害关系人回避表决[50]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应处分并提请罢免责任人[51] - 公司或子公司违规致损失,可处分、处罚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51] 规范其他说明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53] - 规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53] - 本规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4] - 本规范发布时间为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55]
清水源(30043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9 19: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为3名,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制度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7]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18][20] 职责权限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审阅工作计划[10]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并提意见[10] - 有权进行内部审计[12] 工作机构 - 监察审计部为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决议落实[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5] 会议流程 - 现场表决方式多样,必要时可视频等表决[19] - 未表决等视为弃权[19]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免职[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0] - 有利害关系委员未披露表决无效或失资格[22]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有保密义务[22][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