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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30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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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30047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2 20:57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034.15万元[6] - 2024年营业总收入为6.303414945亿元,较上期下降32.67%[19] - 2024年营业总成本为7.1843250929亿元,较上期下降26.83%[19] - 2024年营业利润为 - 8990.517398万元,较上期亏损扩大93.44%[19] - 2024年利润总额为 - 9732.934051万元,较上期亏损扩大93%[19] - 2024年净利润为 - 9681.259838万元,较上期亏损扩大71.48%[19] 财务数据 - 期末货币资金为184,461,612.50元,较期初减少约47.13%[17] - 期末应收账款为256,181,268.04元,较期初减少约15.79%[17] - 期末存货为429,685,595.83元,较期初减少约0.71%[17] - 期末短期借款为86,081,377.21元,较期初减少约38.14%[17] - 期末应付账款为263,108,827.59元,较期初减少约0.80%[17] - 期末流动负债合计为1,008,317,744.77元,较期初减少约1.18%[17] - 期末长期借款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17] -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187,190,395.50元,较期初减少约7.47%[17] - 期末资产总计为2,234,335,006.75元,较期初减少约6.64%[17] 现金流量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527,234,384.59元,上期为837,763,901.66元[31]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482,253,452.15元,上期为769,895,900.69元[31]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980,932.44元,上期为67,868,000.97元[31] -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45,906,604.97元,上期为 - 14,579,825.49元[31] -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9,443,336.32元,上期为133,914,286.77元[31] 会计政策与税收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三项内容,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21] - 2024年12月6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会计政策,追溯调整报表科目[121] - 增值税税率为13%、9%、6%、5%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123] -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125] 资产情况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30,104,389.95元,期初余额为19,611,906.84元[129]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11,946,124.65元,期初为462,892,504.76元[133] - 预付款期末余额合计19700128.87元[142]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6671357.48元,期初余额6328143.33元[144] - 存货期末账面价值为429685595.83元,期初账面价值为432754368.92元[151]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725850303.40元,期初余额为735743869.21元[161]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20,161,137.70元,期初余额为92,645,589.99元[167] -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80,876,658.68元,期初账面价值为85,318,650.57元[175] 股权与投资 - 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公司认缴4900万元持股4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缴2450万元[157] - 成都厚普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公司认缴1470万元,已实缴1470万元[159] - 成都厚鼎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北京厚普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490万元持股4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缴490万元[159] - 成都集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认缴1050万元持股3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缴1050万元[160]
厚普股份:2024年报净利润-0.82亿 同比下降17.14%
同花顺财报· 2025-04-22 20:48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2024年为-0.2039元,较2023年-0.1790元下降13.91% [1] - 每股净资产2024年为2.83元,较2023年3.02元下降6.29% [1] - 每股公积金2024年为2.49元,较2023年2.48元微增0.4%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2024年为-0.89元,较2023年-0.68元下降30.88% [1] - 营业收入2024年为6.3亿元,较2023年9.36亿元下降32.69% [1] - 净利润2024年为-0.82亿元,较2023年-0.7亿元下降17.14% [1] - 净资产收益率2024年为-6.97%,较2023年-6.33%下降10.11%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13319.56万股,占流通股比36.34%,较上期减少292.97万股 [2] - 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有5656.81万股,占比15.43%,持股未变 [3] - 唐新潮为第二大股东,持有2107.04万股,占比5.75%,持股未变 [3] - 华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有2100万股,占比5.73%,持股未变 [3] - 刘艺持股570.24万股,占比1.56%,减持0.03万股 [3] - 刘亚娜、李斌、应卫东为新进股东,分别持股199.45万股、160.7万股、142.03万股 [3] - 黄海生、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黄玮退出前十大股东,原持股分别为308.34万股、253.2万股、233.58万股 [3]
厚普股份(3004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上市 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
厚普股份(3004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寿彬)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邹寿彬) 本人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 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出席并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委会议,恪守职责,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利用个人专长,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现将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邹寿彬,194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电子科技大 学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教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兼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其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任职。同时,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
厚普股份(3004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仁平)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仁平) 本人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份") 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出席并参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相关专委会议, 恪守职责,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利用个人专长,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现将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仁平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金融学博士。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 员会委员。2009年7月至今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工作, 2022年12月至今,任四川苏克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四川省机 场集团有限责任公 ...
厚普股份(300471)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 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结合舆情信息性质、传播量、媒体 ...
厚普股份(3004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毅)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盛毅) 本人作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厚普股 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盛毅先生,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历任四川 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中心秘书长、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等 职。现就职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现任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并兼任明星电力、永和智 控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兼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其直 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任职。同时,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
厚普股份(3004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4月)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0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 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 职权。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
厚普股份(30047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加强对其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 真实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厚普清洁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规范的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 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 包括参股子公司(特别说明除外)。定义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为 100%。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委派或推荐至各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本 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公司及子公 司的参股公司(指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可根据实际 ...
厚普股份(3004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04月)
2025-04-22 20:34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04 月修订)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并督促、检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 执行;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 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厚普清洁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 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