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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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5-06-04 18:42
回购计划 - 拟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回购,金额1 - 2亿元,价格不超14元/股[2] - 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 回购进展 - 2025年5月26日首次回购2503700股,占比0.1864%,金额25019983元[3] - 截至5月30日累计回购10762353股,占比0.80%,金额107118372.68元[3][4] 价格情况 - 首次回购最高10元/股,最低9.95元/股,均价9.99元/股[3] - 截至5月30日累计回购最高10元/股,最低9.82元/股,均价9.95元/股[3][4] 合规情况 - 回购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未在特定情形内回购[5]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符合要求[5] 后续安排 - 后续适时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星源材质(3005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 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 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
星源材质(30056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名)。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 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
星源材质(3005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 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审 ...
星源材质(3005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中国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资委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可以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 券期货 ...
星源材质(3005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 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 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 港上市规则》")、《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 董事。 第三条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 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 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股东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
星源材质(3005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草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 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 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 申报、 ...
星源材质(30056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 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 (四)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五) 委托理财; (六) 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 ...
星源材质(3005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6 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 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任职要求,且应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 ...
星源材质(3005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 整、充分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星源材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 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 3、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