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30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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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材质(30056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按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
星源材质(3005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其他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 ...
星源材质(300568) - 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按 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独立董事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 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 ...
星源材质(30056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证券投资业务,有效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未经公司 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操作此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 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但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参与其他上 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 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 ...
星源材质(3005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 ...
星源材质(30056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审 查及监管公司财务和风险管理体系,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 ...
星源材质(3005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财务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 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 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 ...
星源材质(3005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 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星源材质(3005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
星源材质(30056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6-03 20:1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星源材 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负责 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 名)。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