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永磁(3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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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永磁(300748.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3.05亿元,增长154.81%
智通财经网· 2025-08-19 19:0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35.07亿元 同比增长4.33% [1] - 归母净利润3.05亿元 同比增长154.81%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2.34亿元 同比增长588.18% [1] 股东回报 - 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1] -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1]
金力永磁:8月1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9 18:57
公司动态 - 金力永磁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江西赣州恒科环球企业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数据 - 2024年1至12月份,金力永磁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钕铁硼磁钢占比87.32%,其他业务占比12.68% [1] - 截至发稿,金力永磁市值为396亿元 [1] 行业背景 - 近10年我国年平均高温日数增多25% [1] - 高温对经济的搅动作用越发强烈 [1]
金力永磁(3007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9 18: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名[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提名与审核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证券交易所5个交易日内审核资格[11]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需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仍需履职至改选[12] - 资格问题需60日内补选[13]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人员协助履职[23]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24] - 承担行使职权费用[25] 津贴与保险 - 津贴预案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保密与制度 - 任期结束后合理期间保密[27] - 制度按规定执行,含数有说明[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制度信息 - 所属公司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32]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9 18:47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11]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不得转让[6]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不得转让[6] 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报告公告前六十日内不得买卖[6] - 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7] -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7] 违规处理 - 违规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股东要求收回违规收益,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12] 信息申报 - 新任任职事项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8] - 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8] - 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24] - “首次申报”十个交易日内送交通知存档,其他“有关事件”三个交易日内申报[25]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9] - 上市未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9]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30]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30] - 实际离任申报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31]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之外董事买卖请求五个交易日内回复,获准有效期不超五个交易日[21] - 《标准守则》对董事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交易适用[15] - 确保特定主体不发生内幕交易行为[12] - 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9] -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人员股份锁定或解除限售情况[20] -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向深交所申报[23] 违规处分 - 未按制度申报或披露,董事会责令补充[33] - 违反制度交易,公司责令解释、警告等[33]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3] - 严重违法交由监管部门处罚[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6]
金力永磁(3007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9 18:47
重大信息定义 - 重大信息含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重大诉讼仲裁等[4][8] - 业绩预告、快报及盈利修正、利润分配等属重大信息[10][15] 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 - 重大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项内容[6] - 关联交易含重大交易及购买原材料等7项内容[6][7] 重大风险情形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16] - 5%以上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关注[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9] 合同报告标准 - 一次性签日常合同金额超50%且超1亿需报告[18] 信息报告流程 - 具体业务人员当日向责任人报告[28] - 责任人提交董秘审核评估再上级审签[28] - 联络人两工作日内上报信息[27] 信息披露与责任 - 需披露事项触及特定时点书面报告[29] - 报告已披露事项进展情况[29] - 信息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30] - 瞒报等追究责任人责任[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4]
金力永磁(300748)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19 18:47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等[6]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等[5] 资金管理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7] - 注册会计师审计财报需对资金占用出具说明[7] 控股股东要求 - 控股股东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9] - 投入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11] 其他 - 公司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时间为2025年8月[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提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七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等关于董事义务规 定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 ...
金力永磁(30074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9 18:47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部门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7] - 内部审计部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监督、考核[30] 审计工作频率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2]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15] - 每半年及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8]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及相关人员资金往来情况审计一次[1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意见[19] 审计流程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3] - 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4] 审计报告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6] 审计报告审议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编制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并述职[26] -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8]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34]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者不得担任[4] - 近三年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4]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聘任 - 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2] 董事会秘书解聘 - 不得无故解聘,解聘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 出现细则情形、连续3月以上不能履职、履职重大错误致损失应解聘[13] 其他规定 - 聘任需签保密协议[14]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表决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18]
金力永磁(3007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9 18:47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江西金力 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 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 具备《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 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