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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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2024年报净利润-1.65亿 同比下降217.31%
同花顺财报· 2025-04-22 21:34
主要财务表现 - 基本每股收益恶化至-0.8080元 同比下降192.12% [1] - 净利润亏损扩大至-1.65亿元 同比下降217.31% [1] - 营业收入下降至1.99亿元 同比减少31.85% [1] - 每股净资产降至0元 同比下降100% [1] - 净资产收益率恶化至-16.24% 同比下降308.04% [1] 股东结构变化 - 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比例达65.2% 较上期增加144.23万股 [1] - 东台市望远科技有限公司减持139.47万股 持股比例降至15.49% [2] - 张源增持153.19万股 持股比例升至3.49% [2] - 五名新进股东包括付晓斌(0.46%)、雷立权(0.46%)等 [2] - 五名股东退出前十大包括高盛公司(0.27%)、巴克莱银行(0.24%)等 [2] 利润分配政策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新城市(3007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2 21:33
公司结构 - 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 - 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5] - 在华中、华东、西南等地区共设立12家分公司[6]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 - 自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2]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9] 缺陷认定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1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涉及直接财产损失及影响标准[18] 其他要点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4] - 公司致力于打造“国土空间和建设领域全程解决平台”[7]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通过六种途径核查公司内部控制[23]
新城市(300778) -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4-22 21:33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及摘要、2025年一季度报告议案[1] 报告发布 - 2024年年报、摘要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1]
新城市(30077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22 21:3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9,937.09万元,2023年为29,229.94万元[8] - 2024年营收扣除项目占比58%,金额913.78万元,2023年占比55%,金额745.28万元[8] - 2024年营收扣除后金额19,023.31万元,2023年为28,484.66万元[8] 审计情况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2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其他说明 - 专项说明仅供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使用[6]
新城市(300778) -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025-04-22 21:33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 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 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国土空间规 划与土地统筹业务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终止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本次调 整及终止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 ...
新城市(30077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2 21:3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 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深圳市新城市规 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新城市(300778) -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4-22 21:3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业 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 9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根据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将前述激励对象涉及的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 400,42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减少 400,424 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其他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现将《公司章程》修 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的内容 | | --- | --- | ...
新城市(300778) - 上市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22 21:33
上市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4 | 2024 年期初占 | 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24 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息 | 2024 年度偿还 | | 2024 年期末占 |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 | | 累计发生金额 | | 用资金余额 | | | | | | | 联关系 | | | | (不含利息) | (如有)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 | | | ...
新城市(300778)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2 21:3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完善、效益提高和机 制健全为重点,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公司 2024 年度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4 年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见下表),历次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 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各监事均按规定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监事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 职权的情况。 | 序号 |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具体议题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新城市(30077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5-04-22 21:33
人员数据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700人[2] 业绩总结 -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40.46亿元,审计业务30.15亿元,证券业务9.96亿元[2]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4.56亿元,同行业审计客户6家[2] 审计相关 -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3] -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4] -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2024年度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年报审计[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