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3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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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19:17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证券代码:300814 | 证券简称:中富电路 |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26 | 债券简称:中富转债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
中富电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7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督职 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 司职工代表组成,推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
中富电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9 19:17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
中富电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 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 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1 / 18 第二章 股东大会性质和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 ...
中富电路:《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1 / 9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四)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控股子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其决策程序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 ...
中富电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中富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进行的各种形 式的股权(含股票)投资、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委托贷款等投资活动,但不包括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 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 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工作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 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外投资项目 实施的总体计划、组织、监控,提出调整建议等。总经理应当组织成立项 ...
中富电路:《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3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
中富电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9 19:1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或资质;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 ...
中富电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 ...
中富电路:《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9 19:1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9 | | --- | ---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9 | | 第一章 | 总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 | 28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1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7 | | 第一节 | 监事 |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