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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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而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8:11
财务相关 - 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10] - 2024年度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13亿元授信额度,单家银行不超2亿元[13] - 拟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2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7]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发股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18]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费用90万元[23] 人事相关 - 同意聘任林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15] - 同意补选方俊锋为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16] 会议相关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6名董事全参加[1] - 多项议案表决6票赞成,无反对弃权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6] - 《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23 - 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通过多会审议[9] - 决定于2024年5月10日15:00在福建莆田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4] 制度相关 - 独立董事津贴按12万元/年执行[12] -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9] - 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 - 同意变更会计政策[21]
恒而达: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18:1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与莆田市恒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金额均为37.56万元[2] - 2023年公司与莆田万兴物流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金额均为5.37万元[2] - 2023年公司与莆田市恒而达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往来累计发生及偿还金额均为132.47万元[2] - 2023年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计累计发生及偿还金额均为175.40万元[2]
恒而达: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19 18:11
人事变动 - 沈群宾因内部分工调整辞去董事、副总经理,仍任财务总监[1] - 2024年4月19日拟补选方俊锋为非独立董事[2] - 2024年4月19日同意聘任林权为副总经理[4] 持股情况 - 沈群宾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0万股[1] - 截至公告日,方俊锋、林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
恒而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9 18:11
监事会情况 - 2023年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召开5次会议,成员全出席且表决全赞成[1] - 2024年监事会将履职,监督经营和财务,防范风险[12] 会议决议 - 2023年多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员工持股、资金管理等议案[1][2][3] 公司评价 - 2023年董事及高管勤勉履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4] 财务审计 - 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5] 资金情况 -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形[6]
恒而达: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9 18:11
资金使用 - 2024年拟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集和不超2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4][8] 历史募资 - 2021年首发1667万股,发行价29.45元/股,募资4.909315亿元,净额4.3953586413亿元[2] 项目募资 - 模切工具等项目初始存放募集资金分别为5300元、20000元等[3] 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8] - 保荐人对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8][9]
恒而达: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18:11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比均为100%[6]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7][48]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董事[9] - 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8] - 设立采购部、销售部等职能部门[10] - 建立人事、生产安全、环安等多项制度[12][15][16] 风险控制与管理 - 按交易金额和性质划分授权控制交易风险[19] - 建立实物、货币资金等管理制度保护资产安全[23][28] -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定财务核算制度[24] - 设立审计部进行审计监督[26] 缺陷标准与改进 - 确定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45][46] - 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自我评价无重大缺陷[49] - 将根据内外部情况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49]
恒而达: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9 18:11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 361Z025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361Z0252 号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361Z015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恒而达: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工)
2024-04-19 18: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工)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充分沟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投票表决 | 是否连续两次 | 股东大会 | 出席股东大 |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次数 | 情况 | 未出席会议 | 召开次数 | 会次数 | | 6 | 6 | 0 | 0 | 均投同意票 | 否 | 3 | 3 | 本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
恒而达:公司章程(2024年05月修订)
2024-04-19 18:11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年5月修订) | 1 | 1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 股东 5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2 | | ...
恒而达: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19 18:11
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编号:2024-015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授权期限自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具备以 简易程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