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捷(300977)

搜索文档
深圳瑞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21:4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5 ...
深圳瑞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21: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9,130.82万元,较上年降低14.08%[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134,532,130.44元,较期初95,938,981.64元增加[187]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30,391,426.03元,较期初817,773,709.70元减少[188] - 2023年末应收票据合计902,269.28元,较期初2,004,065.38元减少[18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404,960,732.42元,较期初436,020,620.32元减少[19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0,496.07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14,423.87万元,账面价值为26,072.20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6.74%[12] - 应收票据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196,853.50元,比例19.66%,计提比例40.00%;按组合计提账面余额804,221.31元,比例80.34%,计提比例2.49%[190] - 应收账款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余额161,797,281.14元,比例39.95%,计提比例72.41%;按组合计提账面余额243,163,451.28元,比例60.05%,计提比例11.14%[193] -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7,066,276.51元,坏账准备1,122,324.51元,账面价值5,943,952.00元;期初账面余额6,723,759.72元,坏账准备970,200.78元,账面价值5,753,558.94元[200] - 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0,668,569.62元,坏账准备8,533,455.04元,计提比例5.00%[196] - 账龄1 - 2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6,242,584.03元,坏账准备4,624,258.40元,计提比例10.00%[196] - 账龄2 - 3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9,832,396.36元,坏账准备7,932,958.54元,计提比例40.00%[19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152,766,542.00元,总股本为152,766,542.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4,966,54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800,000.00股[24] -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发行价每股89.66元,募集资金总额1,004,192,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82,500,792.4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1,691,207.55元,其中11,200,000.00元计入股本,910,491,207.55元计入资本公积[25]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28][29]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33] -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34]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对资产的影响金额达到资产总额的0.1%以上[35] - 企业合并核算以暂时确定价值为基础,12个月内调整视同购买日发生追溯调整,12个月后按相关准则处理[37] 税务相关 - 增值税税率为6%、9%[181] - 房产税从价计征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5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182] -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182] - 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为2%[182] -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15%、20%、25%,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15%,武汉瑞云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瑞生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为25%,其他纳税主体为20%[182] -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部分税费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4][185]
深圳瑞捷: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1:48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 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 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的主要生 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现就 2023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 会议日期 | |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 --- | | | | | | 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深圳瑞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1:48
二、深圳瑞捷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瑞 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深圳瑞捷出具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
深圳瑞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1:48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120万股,发行价每股89.66元,募集资金100419.20万元,净额92169.12万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427.79万元,未使用余额43389.53万元[3] -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42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9.53万元[3] - 公司实际超募资金30027.88万元,2023年使用8948.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 募投项目情况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0215.89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208.01万元,投资进度70.56%[19] - 工程咨询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5338.72万元,本年度实现效益2615.8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8765.77万元,投资进度81.40%[19]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承诺投资4586.63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454.01万元,投资进度97.11%[1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2000.0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2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0%[19] 其他情况 - 2023年12月26日调整募投项目“工程咨询运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内部结构[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15] - 2023年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及时披露信息,未变相改变资金用途[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方式的情况[6] - 公司在本报告期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情况,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20]
深圳瑞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5 21:48
限制性股票回购 - 拟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39,815股,含离职回购53,902股、条件未成就回购485,913股[2] - 回购价格为14.01元/股,部分加央行同期存款利息[3]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金额约756.28万元加同期存款利息[15] 激励计划情况 - 2021年9月3日向123名激励对象授予2,357,800股限制性股票[6]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明确[12]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前总股本152,766,542股,变动后为152,226,727股[18] - 回购前股权激励限售股占比0.35%,变动后为0%[18] 其他 -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和股权分布产生实质性影响,2021年激励计划结束[19] - 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后续手续[21]
深圳瑞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21:48
关于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6001 YITIAN ROAD, FUTIAN, SHENZHEN,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https://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 055 号 致: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 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瑞捷: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1:48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49,130.82万元,较上年降14.08%[2] - 2023年净利润4,086.64万元,较上年升160.65%[2] 未来展望 - 2024年落实“1125”战略强化竞争力[12] - 2024年提升治理水平、完善结构、加强信披[12][13][14]
深圳瑞捷: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5 21:48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其它关联资金 | | 往来方与上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年期初 | 2023年度往来 | 2023年度 往来资金 | 2023年度偿 | 2023年期末往来 | 往来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市公司的关 | | 往来资金余 | 累计发生金额 | | 还累计发生 | | | 往来性质 | | 往来 | | | 的会计科目 | | | 的利息(如 | | 资金余额 | 原因 | | | | | 联关系 | | 额 | (不含利息) | | 金额 | | | | | | | | | | | 有) | | | | | | 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 - | - | - | - | | | 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深圳瑞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21:48
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与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