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3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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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油罐车”事件,前湖北首富和金龙鱼“打”起来了
凤凰网财经· 2025-11-20 16:21
事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前湖北首富兰世立于2024年7月11日在抖音和今日头条发布视频,直指油罐车混装乱象,称有油罐车在运油后不清洗直接运食用油进入金龙鱼工厂,并将其与“毒牛奶”类比,同时声称“金龙鱼两天跌了6500亿”并呼吁其应第一个退市 [1][7] - 相关视频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截至2024年7月30日,该视频在抖音平台点赞量达4.6万次,评论量8341次,转发量2.0万次 [8] - 国务院食安办于2024年8月25日通报确认了涉事罐车冀E5476W存在违法违规事实,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了严肃处理 [9] 法律诉讼过程与判决 -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兰世立诉至法院,指控其言论严重失实,导致品牌商誉受损,并请求判令其公开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10万元 [11][12][13] - 2025年4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兰世立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其在抖音、今日头条连续七天公开道歉,并赔偿益海嘉里1万元经济损失及2万元律师费 [13] - 兰世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9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指出其使用“有毒”“退市”等词汇已超出合理监督范畴 [14][15] 纠纷升级与最新进展 - 二审判决后,兰世立声称因财务错误,在2025年10月21日应支付1万元赔偿款时误转成10万元至益海嘉里账户 [17][18] - 兰世立表示,益海嘉里在收到款项后未向法庭报告,反而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其银行账户,导致其在美国出差时面临困境,并已就此提起新的诉讼,要求益海嘉里退还不当得利9万元并赔偿相关费用 [18] - 截至新闻发布时,兰世立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而金龙鱼方面对相关求证暂未回应 [19]
子公司被判合同诈骗罪 金龙鱼发表声明:已上诉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0 14:37
案件核心判决与财务影响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罚金100万元,并被责令与云南惠嘉共同退赔安徽华文经济损失18.81亿元 [1] - 该案涉及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约占金龙鱼去年全年净利润25.02亿元的近七成 [1] - 广州益海原总经理柳德刚因合同诈骗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80万元 [1] 公司立场与后续行动 - 金龙鱼及广州益海均不认可一审判决,广州益海已当庭提出上诉,公司将依法全力支持上诉 [2][8] - 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及采信证据上存在根本错误,判决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于法无据 [8] - 公司强调广州益海对涉案行为不知情、未参与,且未因案涉行为获取任何单位利益 [8][12]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案件源于2008年至2014年期间,广州益海作为中转仓储方,储存安徽华文代理云南惠嘉进口的棕榈油 [5][6] - 检察机关指控云南惠嘉通过行贿安徽华文高管,变更交易模式并超额度获取货权,造成安徽华文直接经济损失32.3亿元,其中18.81亿元与广州益海相关 [6][7] - 金龙鱼抗辩称,本案实质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违规从事融资性贸易,安徽华文高管参与共同造假,企图将损失转嫁给广州益海 [8] 相关方情况 - 原告安徽华文是一家国有控股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提供供应链运营服务 [10] - 另一涉事方云南惠嘉曾是国内最大棕榈油融资商,2014年进口量约占国内20%,但近年因政策、价格及股东地产主业低迷导致资金周转困难 [10][11] - 云南惠嘉目前涉及司法案件237条,已被列为被执行人 [11]
《中国农业企业ESG发展报告2025》发布 农业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潜力加速释放
证券时报网· 2025-11-20 11:01
农业行业ESG管理整体水平 - 农业行业企业ESG管理整体处于中等水平,ESG实践得分呈正态分布,峰值出现在0.55—0.60得分区间,呈现典型的"中间大、两头小"分布特征 [1] - 41%的企业进入优秀阶段,已构建ESG深度整合能力,38%的企业处于进取阶段,17%的企业处于发展阶段,4%的企业仍处于起步阶段 [1] 行业与公司ESG表现 - 农业服务业与乳制品行业ESG实践表现突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1] - 金龙鱼(300999)、中粮糖业(600737)、中国圣牧和京基智农(000048)成为行业ESG领导力标杆 [1] - 乳制品行业在食品安全与质量监管方面的严格程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2] 关键议题表现差异 - 环境议题中,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管理得分最高,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系统维护仍是普遍短板 [2] - 社会议题中,消费者和最终用户权益保护表现突出,而在乡村全面振兴领域的投入相对不足且同质化明显 [2] - 治理议题中,识别和应对可持续风险的尽职调查得分领先,但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与反不正当竞争实践仍有较大完善空间 [2] 行业ESG价值核算结果 - 研究以153家农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企业2022—2024年的环境、社会绩效进行量化分析 [2][4] - 创造ESG正向净影响的企业数量和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农林牧渔业、酒类、饮料乳品业和食品加工业相关样本企业的占比分别约为30%、14%、30%和20% [4] - 农林牧渔业企业碳排放强度整体呈下降趋势,ESG机遇显现企业的占比超过80% [4] - 饮料乳品业中有害固体废弃物排放强度下降,ESG机遇显现企业占比约为60% [4] - 食品加工业中产生正向社会影响的企业占比接近70%,ESG机遇显现企业占比超过40% [4] 管理效能与能力差异 - 头部企业在治理架构、战略嵌入、风险管控等环节已基本形成标准化的ESG管理体系 [2] - 不少中小企业在目标量化、流程规范等方面仍显薄弱 [2] - 企业在风险覆盖、机遇捕捉和长期影响识别等综合能力维度上呈现结构性差异,整体绿色转型能力和长期生态与社会影响识别能力偏弱 [2] 核心优化建议 - 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和平台型企业构建ESG协同机制,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5] - 呼吁行业协会牵头开发行业共性指标与便捷的数据收集工具,减轻企业披露负担,提升披露效率 [5] - 在财政补贴、绿色信贷等政策中进一步突出ESG绩效导向,将政策资源向关键议题上积极开展能力建设项目的中小企业倾斜 [5]
子公司广州益海被判合同诈骗罪从犯 金龙鱼:依法全力支持上诉|速读公告
中国经济网· 2025-11-20 09:40
案件判决与公司立场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被一审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与云南惠嘉共同承担退赔安徽华文经济损失18.81亿元的责任[1] - 广州益海不认可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金龙鱼表示依法全力支持上诉[1][2] - 金龙鱼认为一审判决在司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判决广州益海构成从犯于法无据[2] 案件背景与指控内容 - 检方指控在2008年至2014年期间,广州益海作为棕榈油中转仓储方,配合云南惠嘉及其负责人实施合同诈骗犯罪,构成帮助犯[1] - 指控指出广州益海工作人员接受云南惠嘉行贿,在伪造货权转让、应对核库及采购过程中提供帮助[2] 公司抗辩理由 - 金龙鱼辩称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对相关情况不知晓也未实施帮助行为[2] - 公司表示广州益海每次货权转让前均取得安徽华文授权人员确认,并以多种方式告知实际库存情况[2] - 金龙鱼强调广州益海采购价格未低于甚至高于市场价格,未获取不当利益,不构成合同诈骗罪[2] 案件影响与后续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对金龙鱼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3] - 金龙鱼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3]
罚100万元!千亿巨头子公司,被判合同诈骗罪
深圳商报· 2025-11-20 08:45
事件概述 - 金龙鱼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因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处罚金100万元,并被责令对被害单位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1] - 案件相关被告人柳德刚被判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80万元 [1] - 广州益海不认可一审判决,已当庭提出上诉,金龙鱼表示将依法全力支持上诉 [1][4] 公司立场与辩护 - 公司辩称广州益海未参与任何诈骗行为,每次货权转让前均取得了安徽华文授权人员的确认,并以多种方式告知了实际库存情况 [4] - 公司表示广州益海的采购价格并未低于市场价格,甚至高于市场价格,并未获取任何不当利益,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4] - 金龙鱼认为一审司法程序、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及适用法律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观点和事实依法均不能成立 [4] - 广州益海委托的七位权威刑法学专家一致认为其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4]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842.70亿元,同比增长5.02%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27.49亿元,同比增长92.06% [5]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0.17亿元,同比增长745.88% [5] 市场表现 - 截至11月19日收盘,金龙鱼股价报32.74元/股 [5] - 公司总市值为1775亿元 [5][6] - 当日股票最高价为32.90元,最低价为32.38元,成交量为9.98万手,成交额为3.26亿元 [6]
金龙鱼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被判合同诈骗罪 罚金100万元 当庭上诉
深圳商报· 2025-11-20 06:00
法律判决与公司立场 - 金龙鱼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被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 [2] - 法院责令广州益海与云南惠嘉共同退赔被害单位安徽华文经济损失18.81亿元 [2] - 金龙鱼及广州益海不认可一审判决,认为司法程序、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及适用法律错误,已当庭提出上诉 [5] - 公司表示广州益海未参与诈骗行为,每次货权转让均取得安徽华文授权确认,采购价格不低于甚至高于市场价格,未获取不当利益 [4] - 广州益海委托的七位权威刑法学专家一致认为其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5] 涉案人员判决 - 案件被告人柳德刚构成合同诈骗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80万元 [2] - 柳德刚的违法所得将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2] 事件背景与公司运营 - 案件涉及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违规从事融资性贸易,云南惠嘉通过行贿安徽华文高管及员工,共同造假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 [4] - 金龙鱼表示本次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5] -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5] 公司财务表现 - 金龙鱼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842.70亿元,同比增长5.02% [5]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7.49亿元,同比增长92.06% [5]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0.17亿元,同比增长745.88% [5] 公司主营业务 - 金龙鱼主营业务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5]
金龙鱼:下属子公司收到一审刑事判决书
证券时报网· 2025-11-19 22:41
人民财讯11月19日电,金龙鱼(300999)11月19日公告,11月1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收到淮北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皖06刑初3号一审《刑事判决书》,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 如下:1、被告单位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系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2、被告人柳德刚构成合同 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80万元;3、责令被告单位广州益 海对被害单位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与云南惠嘉承担共同退赔责任;被告人柳德刚的违法所得 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广州益海不认可一审判决,并当庭提出上诉,公司亦会依法全力支持广州益 海上诉。 ...
金龙鱼: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被判合同诈骗罪 当庭上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9 22:37
案件判决情况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被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1] - 案件被告人柳德刚被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80万元 [1] - 法院责令广州益海对被害单位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1] 公司后续行动 - 广州益海当庭提出上诉 [1] - 金龙鱼表示将依法全力支持广州益海上诉 [1]
金龙鱼(300999) - 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刑事起诉书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11-19 22:30
法律判决 - 广州益海2024年1月11日收刑事《起诉书》[2] - 2025年11月19日收到一审《刑事判决书》[3] - 被告单位广州益海被判处罚金100万元[4] - 被告人柳德刚获刑19年,罚金280万元[4] - 广州益海需对安徽华文18.81亿元损失与云南惠嘉共同退赔[4] 公司态度 - 认为云南惠嘉与安徽华文勾结造假致国资损失[5] - 认为广州益海未参与诈骗,不构成犯罪[5] - 因一审司法程序等错误,广州益海上诉[5] 其他情况 - 判决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7] - 截至公告日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
研判2025!中国大豆蛋白行业进入壁垒、市场政策、产业链、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及发展趋势分析:市场需求旺盛[图]
产业信息网· 2025-11-17 10:00
文章核心观点 - 健康饮食理念和素食文化风靡全球,推动大豆蛋白需求增长,其高值营养性与功能性更符合清洁饮食需求 [1][10] - 2024年中国大豆蛋白行业市场规模达161.61亿元,同比增长4.47% [1][10] - 行业正加速向高端化转型,并向全产业链整合方向深化 [14] 行业概述 - 大豆蛋白是从大豆中提取的植物性蛋白质,含近20种氨基酸,包括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和婴儿必需的组氨酸 [4] - 大豆蛋白具有凝胶性、吸水性、吸油性等多种功能特性,使其在食品加工领域广泛应用 [4] - 大豆蛋白分为粉状大豆蛋白和组织化大豆蛋白两类,粉状大豆蛋白可进一步分为大豆蛋白粉、大豆浓缩蛋白和大豆分离蛋白 [4] 行业进入壁垒 - 食品行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实行生产许可和溯源管理制度 [6] - 工艺和技术水平是关键壁垒,决定了产品质量、口感、功能特性及成本控制能力 [7] - 新进入者因缺乏工艺和技术积累将面临较高壁垒 [7] 市场政策 - 国家发布一系列政策提高大豆自给率,保障原材料供应,并对大豆蛋白生产、质量、安全提出严格要求 [7] - 政策推动行业向规范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7] 产业链 - 产业链上游为大豆种植、收购及设备材料,中游为生产企业,下游应用涵盖肉制品、休闲豆制品、乳制品、营养品等众多领域 [8] - 在肉制品加工中,大豆蛋白可结合自身3-5倍或更多水分形成凝胶体,改善产品结构和口感 [8] - 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超60%,大豆是核心原材料 [8] - 2023年中国大豆播种面积达10473.84千公顷,产量达2084.17万吨,2024年产量增至2064.78万吨 [8] 发展现状 - 大豆蛋白含量居植物蛋白之首,脂肪以不饱和脂肪酸为主,含有低聚糖和膳食纤维,具有多种健康功效 [10] - 健康饮食理念普及推动植物蛋白需求,2024年行业市场规模为161.61亿元 [10] 竞争格局 - 行业起步较晚,但伴随工业基础完善快速崛起,产品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11] - 代表企业包括山东禹王生态食业、临沂山松生物、山东御馨生物科技、嘉华股份、索宝蛋白等 [11] - 2025年上半年嘉华股份营业总收入6.81亿元,大豆蛋白业务收入3.96亿元,占比58.07% [13] - 2025年上半年索宝蛋白营业总收入7.74亿元,其中大豆分离蛋白占比32.42%,非转基因大豆油占比20.79% [13] 发展趋势 - 行业加速向高端化转型,高纯度分离蛋白与组织化蛋白产能占比将不断提高 [14] - 酶解改性技术、微胶囊包埋工艺等将推动大豆蛋白在医药载体、3D打印食品等新兴领域渗透率提升 [14] - 竞争向全产业链整合深化,龙头企业通过一体化布局构建竞争壁垒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