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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3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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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赔18.81亿、罚金100万!金龙鱼为子公司喊冤
观察者网· 2025-11-24 19:38
案件核心判决与公司立场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被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对安徽华文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承担共同退赔责任[1] - 广州益海及金龙鱼公司均不认可一审判决,认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根本错误,并已当庭提起上诉[1][5] - 公司主张广州益海作为仓储中转方,未参与违规贸易核心流程,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不应构成共犯[1][5] 案件背景与业务关系 - 案件源于2008年至2014年期间,云南惠嘉与安徽华文之间的棕榈油代理进口业务,安徽华文为代理方,云南惠嘉为委托方[2] - 广州益海在此业务链中仅作为中转仓储方,与双方签订《中转协议书》,负责储存涉案棕榈油[2] - 纠纷起因是云南惠嘉实际控制人张利华通过行贿安徽华文高管,将货权释放方式由“先款后货”违规变更为“先货后款”[2] 指控的诈骗行为与涉案金额 - 云南惠嘉张利华使用伪造的《对账函》和货权转让通知书等手段,掩盖棕榈油已销售的事实,并超出额度获取货权[3] - 检察机关指控造成安徽华文直接经济损失32.3亿元,间接损失20.15亿元,其中因广州益海配合造成直接损失18.81亿元,间接损失11.67亿元[4] - 检察机关认为广州益海工作人员接受行贿,在应对核库、货权转让等环节提供了帮助,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帮助犯[4] 公司的抗辩理由 - 公司强调案件背景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安徽华文高管被行贿并共同造假,自身并非“被害人”[5] - 广州益海审慎履行仓储合同义务,查验文件并电话确认,事后通过邮寄函件告知真实库存,无帮助诈骗的故意和行为[6] - 广州益海向云南惠嘉购买棕榈油的价格处于合理范围甚至高于市场价,并未获取不正当利益[7] 对一审证据的质疑 - 公司质疑一审判决依据的《审计报告》不中立、不专业、不合法,指其审计人员组成违法、结论前后矛盾[8] - 公司认为判决将合法的在途货物买卖与进口流程错误认定为帮助诈骗行为,缺乏对贸易商业常识的认识[8]
食品饮料行业2026年度投资策略:新消费内部轮动传统消费底部改善
银河证券· 2025-11-24 19:23
行业投资评级 - 食品饮料行业评级为“推荐”,并维持该评级 [4] 核心观点 - 2026年食品饮料行业将以结构性机会为主,呈现“新消费内部轮动,传统消费底部改善”的格局 [6] - 新消费领域内部将出现轮动:渠道方面从零食量贩和山姆会员店转向渠道自有品牌和性价比业态扩张;品类方面从魔芋零食和功能饮料转向大健康食品和便捷化食品 [6][17] - 部分传统消费领域如乳制品、速冻食品等供给逐渐出清,需求改善有望推动板块底部修复 [6][38] - 白酒板块预计仍处于调整周期,但逐渐步入筑底阶段 [6] 行业整体复盘与展望 - 2025年前三季度食品饮料行业收入同比微增0.1%,利润同比下降14.6%,行业指数年内下跌4.8%,在31个子行业中排名第31 [8][11] - 行业表现疲弱主要受白酒周期调整拖累,大众品复苏长期趋势不变,内部节奏呈现上半年新消费领先、下半年传统消费修复接力的特征 [11] - 2026年宏观经济预计保持韧性,实际GDP增速预计5.0%,社零增速预计4.7%,CPI增速预计0.4%,消费复苏节奏仍偏温和 [15][16] 软饮料板块 - 2025年上半年七家头部饮料企业收入1127亿元,同比增长6.2%,行业归母净利率13.3%,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 [42][45] - 2026年出行旺盛有望支撑饮料动销,PET瓶片价格同比降7.4%,白糖价格同比降11.4%,成本红利有望延续 [42][45] - 包装水行业关注娃哈哈内部纠纷可能带来的竞争格局变化,利好农夫山泉、华润饮料 [52] - 运动饮料、养生水、椰子水等细分品类将延续高景气度 [54][58][60] 零食板块 - 2025年魔芋行业高度景气,卫龙美味蔬菜制品和盐津铺子休闲魔芋收入上半年分别同比增长44%和155% [66] - 魔芋品类“健康+美味”底层逻辑不改,“魔芋+”创新持续打开需求,2026年品类红利有望延续 [70] - 零食量贩渠道头部公司鸣鸣很忙和万辰集团门店总数预计突破4万家,2026年重点转向利润率提升与第二增长曲线 [17][94] - 山姆会员店预计2026年新开8家左右门店,关注与上游品牌SKU合作带来的收入弹性 [97] 乳制品板块 - 2021年8月以来的奶价下行周期已持续四年,当前价格较2021年高点回落约31% [105] - 2026年原奶价格有望逐渐筑底,供给端去化确定性较强,需求端在多维度政策支持下有望改善 [107][117] - 低温白奶业务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逆势增长,深加工产品如黄油、奶酪人均消费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122][123] 速冻与调味品板块 - 速冻食品板块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5%,显示价格竞争触底,业绩底部改善 [127] - 调味品板块2025年业绩稳健但增速趋缓,第三季度收入同比增长2%,利润同比增长2% [129] - 2026年B端餐饮需求有望在政策刺激下回暖,C端家庭烹饪因高性价比预计保持韧性 [131][133] 白酒板块 - 2025年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第三季度以来供给端加速出清,头部品牌中仅茅台与汾酒实现正增长 [6] - 参考2012-2015年调整周期,预计2026年行业处于触底阶段,动销与批价跌幅收窄,报表端继续出清 [6] 重点公司关注 - 大众品板块建议关注东鹏饮料、农夫山泉、万辰集团、锅圈、卫龙美味、盐津铺子、劲仔食品、新乳业、安井食品、宝立食品、立高食品、海天味业、青岛啤酒等 [6][64][101][126][142] - 白酒板块建议关注贵州茅台、山西汾酒 [6] - 东鹏饮料预计2026年归母净利润57.7亿元,对应市盈率23倍;劲仔食品预计2026年归母净利润2.9亿元,对应市盈率18倍 [3][102]
农产品加工板块11月24日跌0.27%,华资实业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入84.93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24 17:02
板块整体表现 - 11月24日农产品加工板块整体下跌0.27%,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05%,深证成指上涨0.37%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京粮控股以10.00%涨幅领涨,华资实业领跌 [1] - 板块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84.9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946.8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3031.77万元 [2] 领涨个股表现 - 京粮控股收盘价8.91元,涨幅10.00%,成交量37.26万手,成交额3.2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01亿元,净占比31.45% [1][3] - 深根控股收盘价7.71元,涨幅3.35%,成交量50.57万手,成交额3.87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975.50万元,净占比5.10% [1][3] - ST朗源收盘价5.71元,涨幅2.70%,成交量6.86万手,成交额3822.35万元 [1] - 金健米业收盘价7.23元,涨幅1.97%,成交量67.70万手,成交额4.87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三四四收盘价10.38元,跌幅4.68%,成交量42.56万手,成交额4.57亿元 [2] - *ST佳沃收盘价12.86元,跌幅3.24%,成交量3.30万手,成交额4269.65万元 [2] - 金龙鱼收盘价30.13元,跌幅2.43%,成交量25.88万手,成交额7.84亿元 [2] - 中粮糖业收盘价16.95元,跌幅2.02%,成交量29.28万手,成交额5.00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596.03万元,净占比1.19% [2][3] 个股资金流向 - 京粮控股获得主力资金大幅净流入1.01亿元,但游资和散户分别净流出4738.70万元和5343.41万元 [3] - 双塔食品主力净流出1.99万元,但游资净流入829.07万元 [3] - 嘉华股份主力净流入395.07万元,净占比9.02% [3] - 永顺泰主力净流入246.35万元,净占比4.72% [3]
突发!金龙鱼遭剔除
深圳商报· 2025-11-24 15:29
MSCI指数调整 - 金龙鱼等20只股票被MSCI宣布从MSCI中国指数中剔除,调整将于2025年11月24日收盘后生效 [1] - 进入MSCI中国指数意味着进入MSCI全球标准指数系列,从而获得被动资金跟踪 [1] 公司基本面与历史业绩 -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企业,旗下拥有“金龙鱼”、“胡姬花”等知名品牌,主营业务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 [1] - 2020年上市后,归母净利润从2020年的60.01亿元逐年下滑至2024年的25.02亿元 [1] - 毛利率从2020年的11.01%一路走低至2024年的5.35% [1] 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42.70亿元,同比增长5.02% [2][4] - 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7.49亿元,同比增长92.06% [2][4] - 2025年前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0.17亿元,同比增长745.88% [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60亿元,同比增长119.97% [4] - 业绩改善得益于厨房食品销量及利润增长,特别是面粉、大米业务原料价格下降及油脂产品价格反弹 [4] 子公司法律纠纷 - 子公司广州益海被一审判决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并被责令对经济损失18.81亿元承担共同退赔责任 [5] - 公司声明广州益海未参与诈骗行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子公司已提出上诉 [5][6] 二级市场表现 - 截至11月24日收盘,公司股价报30.13元/股,下跌2.43%,总市值约1633.53亿元 [6][8] - 与2021年1月高位相比,公司股价已下跌超过70%,市值蒸发超过3600亿元 [6] - 当前动态市盈率为44.57,静态市盈率为65.29,市净率为1.70 [8]
金龙鱼入股杭州城市大脑应用科技公司,后者含AI业务
企查查· 2025-11-24 12:14
公司基本信息 - 杭州城市大脑应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叶佩佩,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2] - 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营业期限自2020年8月28日至长期,纳税人资质为一般纳税人 [2] - 公司人员规模为少于50人(根据2024年报数据为19人),登记机关为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 公司所属国标行业为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 (M7590),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2] 业务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广泛,主要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科技服务 [2] - 核心业务涉及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等人工智能领域 [1][2] - 其他业务包括数字内容制作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信息技术相关服务 [2] - 公司还涉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等多元化业务 [2] 近期工商变更 - 公司近期发生股东变更,新增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99)为股东,原股东杭州城市大脑有限公司退出 [1][2] - 公司企业类型发生变更,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 - 公司主要成员发生变更,李明、谢骏、陈瑾、陈鹏程、颜渊等人退出 [2] - 公司经营范围近期发生变更,扩展了多项业务内容 [2]
对话湖北前首富兰世立:社会应对企业家群体多包容
搜狐财经· 2025-11-24 12:05
兰世立与金龙鱼的法律纠纷 - 兰世立因与金龙鱼的诉讼纠纷再次受到关注 其账户在履行判决后仍被冻结 自11月3日至11月20日已持续17天未解封 [2][4][6] - 纠纷起因是法院判决赔偿金额为1万元 但执行时因财务操作失误多支付了十倍至10万元 多付的款项至今未获返还 [7] - 兰世立已公开发布对金龙鱼的道歉声明 但同时宣布抵制金龙鱼产品及其关联的香格里拉酒店 并号召亲友及员工共同抵制 [5] 兰世立对金龙鱼及大企业法务策略的批评 - 兰世立认为金龙鱼作为公众企业 应接受公众的评价与质疑 而不应利用法律手段打压声音 他指出金龙鱼市值从高点下跌了6000多亿元是事实 [8][9] - 兰世立批评大企业法务部存在“滥诉”行为 并举例另一家陷入质疑的企业市值从1.5万亿元跌至9000亿元 部分原因即是打压自媒体和公众 [10][11] - 兰世立建议大企业面对问题时应真诚道歉 而非试图“封大家的嘴” 他认为中国人容易接受认错 企业营销不应夸大 [11] 兰世立的商业背景与个人观点 - 兰世立是“中国民营航空第一人”、“湖北前首富” 其商业经历包括1991年从电脑公司起家 1995年涉足旅游业并打造全国最大民营旅行社东星国际旅行社 2005年成立东星航空公司 [3] - 兰世立认为企业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群体 创业是九死一生 失败后果严重 可能面临限高、破产甚至家破人亡 [13][14] - 兰世立建议社会应更包容企业家 并提出了三点保护建议:严格区分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个人责任与公司责任 [16] - 对于年轻人职业规划 兰世立建议若想成就事业则公务员并非好职业 在经验、视野和资金不足时不要轻易创业 可先去大公司锻炼或根据兴趣发展 [17]
金龙鱼跌2.01%,成交额2.1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1622.44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24 10:57
股价与资金表现 - 11月24日盘中股价下跌2.01%至30.26元/股,成交额2.11亿元,换手率1.28%,总市值1640.57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622.44万元,特大单净卖出1097.9万元,大单净卖出524.54万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下跌6.89%,近5个交易日下跌8.05%,近60日下跌7.49% [1] 经营业绩与财务数据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42.70亿元,同比增长5.02% [2] - 2025年1-9月归母净利润27.49亿元,同比增长92.06% [2] - 公司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6.40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6.21亿元 [3]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厨房食品占比61.85%,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占比37.33%,其他占比0.82% [1] 股东与机构持仓 - 截至11月10日股东户数为11.50万户,较上期增加0.68%,人均流通股4720股,较上期减少0.68%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一大流通股东,持股2539.62万股,较上期增加33.08万股 [3] - 主要ETF持仓出现分化,易方达创业板ETF减持201.19万股,汇添富中证主要消费ETF增持261.75万股 [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于2020年10月15日上市 [1] - 公司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主营业务为厨房食品、饲料原料及油脂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1] - 所属申万行业为农林牧渔-农产品加工-粮油加工,概念板块包括预制菜、调味品、社区团购等 [1]
公开道歉10天后,一地前首富突然“翻脸”:起诉!
南方都市报· 2025-11-23 10:57
事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湖北前首富兰世立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视频,指控金龙鱼母公司益海嘉里在食用油运输中存在“油罐车运油后不清洗”等问题,并称“金龙鱼两天内市值下跌6500亿”[2] - 益海嘉里于2023年7月9日至10日回应称,集团对散装食用油运输车辆执行严格查验和检验手续,否认运输操作不合规[7] - 兰世立因上述言论被益海嘉里以名誉权侵权起诉,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决其言论不实,需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及律师费2万元[7]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1日一审判决兰世立构成侵权,需赔偿益海嘉里1万元经济损失和2万元律师费[7] - 兰世立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维持原判[7] - 兰世立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嘉里支付10万元(原应支付3万元,因财务输入错误多付7万元)[10] - 2024年10月22日,兰世立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为3万元[11] 事件反转与最新进展 - 兰世立于2024年11月11日发布道歉声明,承认其视频言论不实,承诺不再发布不实信息[2][3] - 2024年11月21日(道歉10天后),兰世立公开宣布对金龙鱼“宣战”,并向上海市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名誉权纠纷案[1][8] - 兰世立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控益海嘉里在收到多付的10万元后未返还超额部分,并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其银行卡[8][13] - 益海嘉里于2024年11月20日回应称兰世立已道歉,但未对其新闻发布会内容置评[1][13] 法律程序相关分析 - 律师指出,若执行款项超过判决书确定金额,超额部分应返还[14] - 益海嘉里选择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管辖的规定[14] - 兰世立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被视为认可法院管辖权[14]
与前湖北首富刚节外生枝 金龙鱼又陷合同诈骗案
搜狐财经· 2025-11-22 19:55
公司与关联方法律纠纷 - 金龙鱼子公司广州益海卷入合同诈骗案,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造成经济损失18.81亿元[12] - 案件涉及云南惠嘉通过行贿广州益海工作人员柳德刚等方式,将棕榈油交易模式从“先款后货”变更为“先货后款”[10] - 广州益海工作人员柳德刚因合同诈骗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280万元[17] 公司财务与运营影响 - 金龙鱼当前市值约1600多亿元,仅为高峰时期的五分之一[4] - 公司去年净利润为25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7亿元[14] - 合同诈骗案涉及的18.81亿元赔偿金额若确定,将对公司业绩产生显著影响[12][14] 高管表态与公司立场 - 金龙鱼董事长郭孔丰表示公司绝不可能为小利益去帮助诈骗国有企业[15] - 公司作为郭鹤年家族在华代表,其企业价值观与高管意愿存在被个别员工行为偏离的风险[15] - 金龙鱼在与兰世立的官司中态度强硬,在名誉侵权案胜诉后仍申请强制执行[6][15]
金龙鱼(300999) - 2025年11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11-22 16:57
案件核心主张与事实依据 - 案件本质是安徽华文与云南惠嘉内外勾结、共同造假导致的国有资产损失,广州益海是被蒙蔽的一方 [1][2] - 安徽华文对所谓“诈骗行为”完全知情并直接参与,不存在“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情形 [1][2] - 广州益海严格按照合同流程执行,每次货权转让前均通过QQ、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安徽华文授权人员确认 [6][9] - 广州益海定期向安徽华文邮寄真实的《库存确认函》和《催款函》告知库存情况,但安徽华文为掩盖事实予以销毁或伪造虚假库存单 [6][7][9] 一审判决质疑与程序问题 - 一审判决认定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并判赔18.81亿元,公司认为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2][9] - 案件存在严重程序违法:侦查阶段隐瞒立案信息、审查起诉阶段未依法告知情况、未送达《审计报告》 [3][8] - 法院分案审理且无故不同意其他被告人出庭,剥夺了广州益海的发问、质证等诉讼权利 [3][8] - 一审判决对大量无罪证据未采信,却采信不中立、不专业的《审计报告》作为定罪依据 [2][3] 商业常识与物理事实矛盾 - 广州益海罐容仅约16万吨(可用不足10万吨),不可能容纳安徽华文宣称的100多万吨棕榈油 [2][6][8] - 棕榈油保质期较短,不可能长期存放十多年而不变质,光仓储费就需人民币几十亿元 [2][8] - 安徽华文进口棕榈油后数十年不销售,违背贸易常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 [2] 公司背景与投资规模 - 益海嘉里集团在华累计投资额约1,000亿元,郭氏家族在华总投资额超2,500亿元 [4][5] - 公司强调没有理由为小利益损害国家利益及家族在华建立的声誉 [4][5][13] 案件影响与后续行动 - 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不确定 [12] - 广州益海已当庭上诉,若二审维持原判将依法提起再审申请 [11][12] - 公司强调严格的内控管理流程,相关业务均按流程执行 [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