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3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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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04 19:1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作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 金专户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专项说明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 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
江苏博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04 19:17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 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 ...
江苏博云: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04 19:17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4,566,66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5.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3,985,351.96 元,扣除承销保 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 币 93,143,424.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0,841,927.2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 ...
江苏博云: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04 19:17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16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计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 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 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范围内可调整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和 签署所需的相关文件。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江苏博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04 19:17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
江苏博云: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04 19:17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关于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关于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2 | | | | | | | | | | 5、关于续聘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3 | | | | | | | | | |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 | | | | ...
江苏博云: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3-04 19:17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博云继续开展外汇远期结售 汇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 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 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具体指签约日后第 3 个工作日内交割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本次拟开展 ...
江苏博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3-04 19:17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起至办理完毕止[5]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6] 股利分配政策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下一年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 - 每年按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分配现金股利,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情况对应不同现金分红占比[2]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3] - 股利分配不得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3]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 - 采取股票或现金股票结合方式分配股利或调整政策,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3]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4] 不进行利润分配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之一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其他规定 - 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应扣减其现金股利偿还占用资金[4] - 公司应通过网络投票等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4]
江苏博云: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1 18:08
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吕锋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吕锋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吕锋先生享有提案权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 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 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江苏博云: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1-05 16:28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 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1 月 | 一、 |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 | --- | --- | | 二、 |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2 | | 三、 |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3 | | 四、 | 结论意见 5 | | | 签署页 6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