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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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立佳(30103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8 18:46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2]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6] 人员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3年,可连聘连任[6]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不得任职情形,需30日内离职[5] -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行使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8]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主管工作[9] - 财务总监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主管公司财务工作[9][10] 人员监督与报告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关注控股股东等资信恶化情形下与公司的关联情况[11] - 总经理应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上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工作[1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1次,召开前5天通知列席人员;临时会议召开前1天通知[20] - 有特定情形时,总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21]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存档在公司存续期内不得少于10年[22]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22] 违规处理 - 总经理违反规定行使职权或怠于履职,董事会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应罢免[26] - 总经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董事会应罢免其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26]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总经理应责成改正,造成损失需赔偿,情节严重应提请董事会罢免[26]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罢免并追究法律责任[26] 离任审计 - 总经理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同内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并提交专项报告[26]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以外”“过”“超过”不含本数[28]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8]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保立佳(3010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8: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6]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深交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11] - 聘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任期与补选 - 连续任职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 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会议与职权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9] - 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行使特定职权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意见与报告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0] - 发表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等内容并签字确认[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资料与沟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4]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5]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6]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6] - 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3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40]
保立佳(301037)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08 18:46
关联方往来资金 - 2025年初与关联方往来资金余额84,560,846.15元[5] - 2025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150,000.00元[5] - 2025年上半年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500,000.00元[5] - 2025年6月末与关联方往来资金余额81,210,846.15元[5] 子公司往来资金 - 湖北保立佳2025年初和6月末余额均为40,403,756.95元[5] - 河南保立佳2025年初余额17,772,089.00元,6月末为17,922,089.00元[5] - 上海保立佳2025年初余额26,385,000.20元,6月末为22,885,000.20元[5]
保立佳(3010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8:45
董事离职相关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5] - 公司需在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5] - 董事、高管离职后两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7]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高管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11] - 董事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理[1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其他 - 公司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4] - 文档时间为2025年8月[14]
保立佳(30103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08 18:4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 章程修订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3] 制度调整 - 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议案,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5] - 修订公司部分制度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6] 其他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7]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9日[9]
保立佳(301037)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5-08-08 18: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计划以不超1.5亿自有资金多地建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2][7] - 越南、中东、印尼子公司已注册,哈、泰子公司注册中,生产基地未建[4][5][6][8] 未来展望 - 对外投资为拓展海外市场,完善全球化布局[9] - 投资需审批,存不确定性,后续有多种风险,收益不定[10][11] 其他信息 - 越南子公司2025年6月22日成立,注册资本12.92亿越南盾[4] - 中东子公司2025年5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62.5万迪拉姆[4] - 印尼子公司2025年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30亿印尼卢比[4] - 哈萨克斯坦子公司拟注册资本10万坚戈[5] - 泰国子公司拟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6]
保立佳(301037) -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8-08 18:45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4]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9] - 董事会应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8][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15]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15]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1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1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1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超50%的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等[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2] 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9]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23]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约66.7%,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约66.7%,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25] 监事会相关规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28] -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致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1/3,原监事在新监事就任前履职[28] - 监事任期内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2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9]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32] - 监事会决议需半数监事通过[32] 利润分配与章程相关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提供参会便利[35] -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36] - 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36]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3年内再次被提名,公司应披露聘任理由及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11]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1年工作向股东会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述职报告[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4]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承诺等追责追偿措施[18]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生效或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18]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0] -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合规性[30] - 监事会发现公司或相关人员违规行为,应报告并要求纠正,必要时向深交所报告[31]
保立佳(30103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08 18: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8月28日14:30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8日09:15至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8:30 - 12:00、13:30 - 17:00[1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2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9:15 - 15:00[31] 会议信息 - 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9]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 - 会议投票代码为"351037",投票简称为"保立投票"[26]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2] - 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公司会议室[5] 参会要求 - 股东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获取“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33] - 股东可凭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33] - 股东出席会议应按通知完成登记,会前5分钟签到并出示相关证件,验证后领取资料[36] - 股东发言每次不超5分钟,每位股东发言不超两次,总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37] 会议规则 -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弃权”[37] - 会议开始后手机铃声需置于无声状态,公司有权制止干扰秩序等行为[37] 其他信息 -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38] -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40] - 会议决议将在会后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40] - 公司不向股东发放礼品、安排住宿,股东参会费用自行承担[40]
保立佳(30103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08 18: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现场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送达全体监事[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3票同意[2][5]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6]
保立佳(301037)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08 18:4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2] - 会议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6] 报告披露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合规,登于巨潮资讯网,摘要披露于指定媒体[3][4] 薪酬方案 - 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7] - 董事长杨文瑜2025年度薪酬上限138.00万元,2024年度为138.50万元[8] -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00万元/年[8] 公司规划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0] 投资计划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香港子公司多地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总投资额不超1.5亿元[15]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但需相关审批程序[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