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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3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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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10-15 16:19
股权激励 - 卓锰、孙华、董磊各获授限制性股票78.00万股,各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33.33%,占公司股本总额0.72%[1] - 董事、高管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0万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100.00%,占公司股本总额2.15%[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1]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不超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20%[1] 公司结构 - 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 数据说明 - 表格数据合计数与分项数、尾数差异或因精确位数或四舍五入形成[2]
大地海洋: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15 16:1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4年9月21 - 30日公示激励对象[13] - 2024年10月14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4]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4日[20] - 授予数量234.00万股[20] - 授予人数3人[20] - 授予价格9.52元/股[20] 归属期安排 - 第一个归属期比例30%,12 - 24个月[21] - 第二个归属期比例30%,24 - 36个月[21] - 第三个归属期比例40%,36 - 48个月[22] 获授人员情况 - 卓锰刚等3人各获78.00万股,各占0.72%[23] 激励计划限制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20] -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20%[23]
大地海洋: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5 16:19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9月2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3] - 9月21 - 30日对拟激励对象公示[14] - 10月8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4] - 10月14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4] 授予情况 - 2024年10月14日为授予日,授予3名对象234万股,价格9.52元/股[17][18] 授予条件 - 公司和对象未发生负面情形,授予条件成就[22][23]
大地海洋: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16:19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
大地海洋: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15 16:07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 的批准和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4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二款"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 董事,召 ...
大地海洋: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15 16:07
股权激励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4日[4][5][7][11] - 授予数量为234.00万股[4][5][11] - 授予人数为3人[11] - 授予价格为9.52元/股[5][11] 归属期及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归属比例30%[12] -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4 - 36个月,归属比例30%[12] -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36 - 48个月,归属比例40%[12] 获授人员情况 - 卓锰刚获授78.00万股,占授予总数33.33%,占股本总额0.72%[14] - 孙华获授78.00万股,占授予总数33.33%,占股本总额0.72%[14] - 核心管理人员(1人)获授78.00万股,占授予总数33.33%,占股本总额0.72%[14] 测算数据 - 2024年10月14日标的股价24.70元/股测算2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20] - 有效期12、24、36个月,历史波动率为36.29%、28.25%、27.45%[20] - 无风险利率为1.50%、2.10%、2.75%,股息率为0.89%[20] 费用摊销 - 授予234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3558.99万元[21] - 2024 - 2027年分别摊销费用439.76万元、1845.51万元、897.07万元、376.64万元[21] 合规情况 - 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22][23][24] - 财务顾问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授予事项合规[24]
大地海洋: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4 17:14
投票权征集 - 针对2024年10月14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7] - 征集人马可一为公司独立董事[9] - 对象为2024年10月9日交易结束后在册股东[12] - 时间为2024年10月10 - 11日[12] - 方式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12] 结果 - 截至2024年10月11日16:00未收到投票权委托[16]
大地海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4 17: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 ...
大地海洋: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4-10-14 17:1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 111 号杭州大地海洋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五)主持 ...
大地海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14 17:14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海洋")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3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