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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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人员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递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6] - 经营班子其他人员辞职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10] 交易审批 - 重大非担保和资助交易多项指标低于10%或规定金额由总经理审批[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15万、法人低于50万由总经理审批[10]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每两周召开一次[15] - 汇报材料提前三日报送,成熟材料提前1 - 2日送出席人员[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7] 其他规定 - 总经理代职超30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10] - 副总经理等无故两次未参会,总经理建议解聘[18] - 董事会要求五日内总经理报告工作[23] - 总经理和班子人员接受考核,薪酬董事会定[25] - 公司建立负责人绩效评价与薪酬挂钩[25] - 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27]
洁雅股份(3011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8]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报酬奖励方式[13]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书面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15]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洁雅股份(3011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拟聘任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备案[5] - 交易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召开董事会聘任[5]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代行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7] 其他要求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 受聘前需通过资格考试并取得证书[14] - 应按要求参加后续培训[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洁雅股份(301108)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业务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多种类型[2] - 业务限于美元、欧元等主要结算货币[6] 业务原则 - 开展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4] 审议规则 - 预计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等工作,保管业务档案[9][10][20] - 业务部门提供外币收付基础信息[10] - 审计部每季度审查业务情况并报告[13] 风险控制 - 亏损达净利润10%,财务部负责人应报告[19]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5]
洁雅股份(3011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督促审计计划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7]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6][7][8]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8][9]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三工作日前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实施时送达[13] - 被审计单位需在审计报告送达七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4] 审计部职责与计划 - 对公司内控和财务信息检查监督,督促内控缺陷整改[6][8] - 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审计委员会审阅[13] 审计人员职权 - 实施审计时可行使接触资料、抽调协助人员等职权[10]
洁雅股份(3011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工作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等[5] 职责与建议流程 - 负责拟定标准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7] - 选举聘任前一至二月向董事会提建议材料[10]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12] - 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洁雅股份(301108)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制度范围 - 适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保密义务 - 董事等人员报告披露前或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4] - 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5] 信息报送 - 向政府等部门提前报送资料需提示保密和禁内幕交易义务[8] - 因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并登记备案[9][10]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审批表,经多环节审核[10][14] 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泄露信息,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公告[8] - 违反制度致损失,公司依法索赔并追究责任[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洁雅股份(301108) - 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印章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印章管理[2] 印章类型 - 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六种[4] 印章管理职责 - 总经办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统一刻制等[5] 印章使用与审批 - 公司公章等刻制由保管使用部门申请,总经理批准[10] - 各部门用公章等需经部门负责人等多级审批[14] - 借用公司基本印章需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15] 印章停用与销毁 - 因名称变更等停用印章需交回总经办[17] - 印章销毁封存需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18] 印章保管与移交 - 印章保管责任人离职需办理印章移交手续[20] 违规责任 - 违反办法使用印章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23]
洁雅股份(301108)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重大事项报告主体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3]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8] - 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属重大风险事项[8]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超三个月属重大风险事项[9] 其他重大事项 - 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属其他重大事项[11] 其他事项 - 董事会通过发行新股或其他境内外发行融资方案属其他事项[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2] - 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辞任或被解聘属其他事项[12] -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属其他事项[12]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工作职责 - 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提供数据资料[2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并备案[20]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证券部[20] - 董事会秘书应组织人员参加公司治理培训[20] 责任追究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担责[21] -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可处罚并要求赔偿[2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25] 重大信息报送表 - 重大信息报送表含呈报单位、金额、事件类型等内容[28]
洁雅股份(3011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 - 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最长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决策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会议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7] - 公司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1]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履职保障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独立董事履职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4] - 履职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34]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34] 其他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其为准[3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