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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3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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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301115)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5-04-20 15:58
业绩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135,387.96万元,2023年为135,932.93万元[11] - 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266.97万元,2023年为110.91万元[11] - 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35,120.99万元,2023年为135,822.02万元[11] 审计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18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其认为公司2024年度营收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反映公允[5]
建科股份(301115) - 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0 15:58
RSM 容诚 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10Z0120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 进行查 报告编码:京2 录 | 序号 | 内 不 | 页码 | | --- | --- | --- | |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 1-2 | | 2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1-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容诚专字[2025]210Z0120 号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建科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收购冠标检测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
建科股份(301115)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0 15:58
内部控制评估 - 审计认为建科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12][13] 纳入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00%[1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100%[14] 风险评估与管理 - 公司对决策和运营过程定性评估,识别内部风险[22] 募集资金管理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违规情况[30]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资产总额3%等[44]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为潜在错报≥资产总额3%等[46] 报告期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8] -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49]
建科股份(301115)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科股份2024年度跟踪报告
2025-04-20 15:5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建科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陆韫龙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冬梅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7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 | 无 | | --- | --- | | 况 |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 |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 | 无 | 不适用 | | 行 | |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 | 无 | 不适用 | | 动 | | | | | |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 | | | | 司按照规定对募投 | | | | 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 | | | 等程序。2025 年 1 | | | | 月,公司对原募投 | | | | 项目的可行性、预 | | | | ...
建科股份(30111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路国平)
2025-04-20 15:55
会议情况 - 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艳为新任独立董事[3] - 2024年度召开0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6] - 2024年度未召开审计与合规等相关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8] 独立董事情况 - 2024年度独立董事未行使特别职权,未与内审及事务所沟通[9][1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通过股东会与中小股东交流并了解内控财务[11][12] 其他情况 - 2024年度未开展关联交易,未发生需重点关注事项[14][18]
建科股份(30111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艳)
2025-04-20 15:55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独立董事何艳全出席[4] - 2024年召开4次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何艳均出席[5] - 2024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何艳均出席[5] - 2024年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何艳出席并投赞成票[6][7] 公司决策 - 2024年3月4日审议通过孙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暨关联交易议案[12] -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报告披露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等[13] 人员履职 - 2024年何艳现场工作15日,深入了解公司情况[10] - 2024年何艳对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同意意见[14]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与公司人员沟通并履行义务[17]
建科股份(30111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20 15:50
2024年情况 - 召开监事会6次[2] - 监事全出席会议,除回避外均投赞成票[3] - 除为子公司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5] - 董事会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4] - 关联交易合规,利润分配合理[5] - 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无内幕交易[5][6] 2025年计划 - 监事会配合做好取消及交接工作[8]
建科股份(301115) - 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2025-04-20 15:5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0月公司以8250万元现金收购冠标检测55%股权[2] 业绩总结 - 冠标检测2023 - 2024年净利润合计2972.25667万元[3] - 2024年冠标检测未完成业绩承诺,转让方补偿1067.012886万元[3][4] 未来展望 - 冠标检测后续强化订单转化与市场渗透,优化业务结构[10] 其他 - 冠标检测获多家车企第三方检测准入资质[10] - 公司对冠标检测商誉减值测试未计提减值[11]
建科股份(301115)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5-04-20 15:50
业绩总结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18日对建科股份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关联资金数据 - 建科股份2024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为10492.03万元[8] - 2024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1184.14万元[8] - 2024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利息为131.05万元[8] - 2024年度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偿还累计发生额9964.86万元[8] - 2024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为11842.36万元[8] 关联公司往来数据 - 江苏联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往来余额624.30万元,累计发生额3677.79万元,偿还额2440.19万元,年末余额1861.90万元[8] - 苏州联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初往来余额2032.86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 - 2032.86万元[8] - 联控(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24年初往来余额359.22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153.16万元,年末余额512.38万元[8] - 常州绿玛特建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初往来余额334.18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额50.00万元,偿还额25.00万元,年末余额248.18万元[8] 其他金额 - 金额为8811.5万元[10] 证书相关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非执业日期为2025年[11] - 注册会计师已通过2017 - 2021年年检[12] - 证书有效期更新后还有一年[12][13]
建科股份(301115)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0 15:50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包括未来 可能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上述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 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或股东会已单独审批过的,不计算在前述额度范围 内。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未 来可能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