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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股份:建科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4-08-09 18:5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8月 9 日召开本次股东会。2 ...
建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9 18:5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1] -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1] 议案决议 - 会议选举公司总经理周剑峰为法定代表人,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事宜[2]
建科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8-06 19:21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4年7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 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尚需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拟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事项,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5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即2024年8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 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1 | 杨江金 | 23,027,052 | 12.43 | | --- | --- | --- | --- | | 2 | 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775,000 | 7.44 | | 3 | 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478,950 | 7.28 | | 4 | ...
建科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30 18:11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 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 限售限制性股票108,960股。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 1、2022年10月 ...
建科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7-24 2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 交易日(即2024年7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1 | 杨江金 | 23,027,052 | 12.43 | | --- | --- | --- | --- | | 2 | 苏州奔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775,000 | 7.44 | | 3 | 苏州石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478,950 | 7.28 | | 4 | 余荣汉 | 11,126,470 | 6.01 | | 5 |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5,903,011 | 3.19 | | 6 | 周剑峰 | 5,696,780 | 3.08 | | 7 | 余方 | 5,000,000 | 2.70 | | 8 | 刘小玲 | 4,027,268 | 2.17 | | 9 | 常州青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 州灿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3,300,000 | 1.78 ...
建科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2024-07-23 18:09
股价触发条件 - 2024年6月20日至7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3] 回购方案 -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3][11] - 拟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超过14.16元/股[3][10][11] - 预计回购数量为706,215股至1,412,42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3812%至0.7625%[3][4][11] - 拟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3]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12] 公司数据 - 公司总股本为185,248,000股[4][8][11] - 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每股净资产为14.50元[8]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现金分红为0.34元[8] - 实施权益分派后每股净资产调整为14.16元[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366500.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3361.38万元[15] 股份情况 - 限售条件流通股回购前79575046股,占比42.96%;上限回购后占比43.29%,下限回购后占比43.12%[1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回购前105672954股,占比57.04%;上限回购后104260525股,占比56.71%;下限回购后104966739股,占比56.88%[14] - 总股本回购前185248000股,上限回购后183835571股,下限回购后184541785股[14] 其他情况 -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形,未来6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16] - 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2个月后集中竞价出售,3年内完成转让,未转让部分依法注销[17]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0] - 回购方案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通过、股价超上限、资金未到位等风险[22]
建科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7-23 18:09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8] 其他报告标准 -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或单项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交易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9]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报废超30%需报告[9]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为对外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信息披露[1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责任人,总经理等对报告人有督促义务[13][14] - 报告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证券部审核后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3] - 董事会秘书判断信息是否披露,达标准则制作文件并公开披露[14] 其他规定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多种情形时,报告人应第一时间报告[16]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6] - 董事会秘书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9] - 本制度规定报告人通知方式包括邮件、传真、书面等[2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2]
建科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7-23 18:09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2023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 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 ...
建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7-23 18:09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该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5] 任期与下设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ESG工作小组[4] 会议规则 - 主任委员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委员表决回避,无关联委员不足2人由董事会审议[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召开[1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建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18:0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 年7月20日通过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江金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 注销相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6,3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