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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08 19: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 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 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 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8月)
2024-08-08 19:07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 | |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 | |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 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 | | 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 | | | 资助。 | 供任何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 | 1 | | 划的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 | | | | 得公司的股份,控股子公司因公司 | | | | 合并、质权行使等原因持有公司股 | | | | 份的,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 | | | | 决权,并应当及时处分公司股份。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 | |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 | |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 | | 东大会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 当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决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9:07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 - 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继续遵守转让限制,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 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一年内等4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5] 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并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应在相应时间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8][9] - 公司存在特定情形时,自相关决定作出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17] - 在特定情形下不得减持股份[17] 董监高买卖股票规定 - 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9] - 在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8] - 在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 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9] 董监高信息申报与披露 - 应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6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应按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10]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董事会秘书应申报并公告相关内容[20]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1]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7] - 违规买卖股份,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20] - 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股份,公司将进行内部通报批评和教育培训,严重时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3]
新特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8-05 18:38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
新特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7-01 19:44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
新特电气: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6-24 18:15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书静先生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书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 会对王书静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书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书静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书静先 生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8 月 3 日,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 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书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
新特电气: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6-03 16:56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 ...
新特电气: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4-05-21 19:24
回购股份 - 调整前回购价上限不超17元/股,调整后不超16.95元/股[2] - 价格调整生效于2024年5月28日[2] - 拟回购资金3000 - 4500万元[3] - 回购期限自2023年11月9日起12个月内[3] 权益分派 - 每10股派0.55元现金股利(含税)[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8日[4]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0.545547元[5] - 除权除息参考价=前一日收盘价 - 0.0545547元[5] - 调整后回购价上限=调整前上限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6] 其他 - 除价格上限调整外,回购其他事项无变化[8]
新特电气: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21 19:18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6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参考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545547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 371,441,05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07,050 股后的 368,434,00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0.55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总额 20,263,870.28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 ...
新特电气: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20:35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4:30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兴北三街 50 号。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勇先生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