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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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 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 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使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应按 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 全。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 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办法。子公司应当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股比 例适用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虽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办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 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同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董事会 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 从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0 19:33
第七条 公司总部应依照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对子公司实行专业管理。未 经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特别授权,不得越权干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设立的公司所属的控 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为紧密的商业伙伴关系,在与参 股公司开展商务活动或共享资源时,应当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有损于公司的 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总部专指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所称派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派往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称派出 人员指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派出人员管理办法派往参股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前述 两者合称"外派人员"。 第五条 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原则为: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产权 明晰,责任有限,科学管理,资源共享,在严谨的宏观调控与高效的经营运作基 础上,在确保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 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0 19:33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天力锂能集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或行为,重大资 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的决定或行为。重大的购置或出售财产指公司 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 售、转让、报废指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公 1 司主要资产总额的 30%;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有效防范内幕交易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以及《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股 50%以上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章 ...
天力锂能(301152) -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0 19:33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派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