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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3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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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4 16:5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建研设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6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1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
建研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16:51
董事会会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通讯表决召开,8位董事全出席[2] 人员增补 - 同意增补朱梦娣为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3][4] 机构聘请 - 续聘容诚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费用60万,聘期1年[5] - 聘请容诚为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费用10万,聘期1年[5]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和内控评价管理办法议案[6][7]
建研设计: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6-24 16:51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5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 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等,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手册》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进行修订。 二、相关制度具体修订情况 (一)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内容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建研设计: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6-24 16: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收入总额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3] - 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3] 未来展望 -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7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6] - 2024年拟续聘容诚所,聘期1年,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10][11] 其他情况 - 2023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 - 乐视网案需在1%范围内与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尚在二审[4] - 近三年受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4]
建研设计:关于总经理离任及聘任、董事离任及补选的公告
2024-05-15 19:17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韦法华先生和董事、副总经理孙医谯先生递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韦法华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所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 后,韦法华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 孙医谯先生由于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去董事和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后,孙医谯先生仍在 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韦法华先 生、孙医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韦法华先生和孙医谯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结束。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韦法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0,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孙医 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二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严格遵守其在《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 ...
建研设计: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5 19:17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 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韦法华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 2 项议案,授权公 司董事长确定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
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30 20:53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建研设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30 20:53
证券代码:301167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7699 号公司 4 楼 3、4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
建研设计: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30 20:53
天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4年4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14:00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 繁华大道7699号建研设计4楼3、4号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长韦法华先生主持。 天律意2024第00940号 致: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
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30 20:53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3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担 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担保 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本 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担保对象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一般不提供担 保。若特殊情形需要提供对外担保,则被担保对象同时具备以下资信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