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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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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27 19:31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条 | 为维护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为维护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 | | (以下简称"公司")、 ...
瑞晨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27 19:3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 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 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 ...
瑞晨环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27 19: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及《上海瑞晨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执 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 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瑞晨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5-27 19:3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 相对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 ...
瑞晨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5-27 19: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非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瑞晨环保: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7 19: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5 月) | | |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 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 董 事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9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四节 | | 董事会秘书 35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8 | | 第一节 | | 监 事 38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瑞晨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7 19: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4- 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万东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
瑞晨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5-27 19: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 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占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
瑞晨环保: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4-05-27 19: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 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 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1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并适当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指引 ...
瑞晨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27 19: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运作,充分发挥股 东大会的作用,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 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