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3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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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15 15:38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机构 相关规定和《新天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审议事 ...
新天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0-15 15:38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由公司章程 界定的其他高管人员。 ...
新天地: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15 15:36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7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的相关治理制 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上述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1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 ...
新天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0-15 15:36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 工作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召集人应当 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主任在审计委员会委 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 ...
新天地: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5 15:36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8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10月13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11月02日下午14:30在公司 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0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0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月02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
新天地: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0-15 15:36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6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 邮政编码:461500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 议案》,同意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彦资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 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吴彦资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374-6103777 传真号码:0374-6105968 电子邮箱:board@hnnewland.com 特 ...
新天地: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5 15:36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3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胥和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2 1 特此公告。 新 ...
新天地: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5 15:36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阅核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吴彦资女士的个 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被聘任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 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 代表。 (以下无正文)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我们作为新天 ...
新天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5 15:36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2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以及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委托出席0人。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谢建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 ...
新天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12 18:04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1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长葛市魏武路南段东侧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 地")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中先生。 1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9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