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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301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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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05-09 20:4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向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
新巨丰: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05-09 20:41
2、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 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与拟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保密协 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 全资子公司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上市公司纷美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 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 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 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现公司就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高度重视保密问题,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 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内幕信息的知情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 ...
新巨丰: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2024-05-09 20:41
证券代码:301296.SZ 证券简称:新巨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 纷美包装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景丰控股及其一致 | | | --- | --- | | 潜在交易对方 行动人除外)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 二〇二四年五月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摘要)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 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 性和合理性。本预案摘要涉及的标的公司 2022 年度、2023 度财务数据系标的公司公开 披露信息,该财务数据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香港《公司条例 ...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
2024-05-09 20:4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盖章页)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形式,以现金收购纷美包装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股份除外)(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就本次交易的首次公告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综指及同行业板块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 1 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9 日)收盘价 格为 9.34 元/股,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8 ...
新巨丰: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05-09 20:41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上市公司纷美包装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的股份除外),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本次交易将通过要约收购或者其他符 合监管要求的方式进行,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 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行享有或承担,根据标的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 公司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 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 景丰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纷美包 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纷美包装或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或者通 过其他符合 ...
新巨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4-05-07 18:1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声明和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山东 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丰"或"上市公司"或"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出 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已承 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 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 ...
新巨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7 18:19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12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 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 月内在符合交易所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回购。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 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2日、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 ...
2023年报与2024年一季报点评:2023年营收稳健增长,盈利能力同比显著提升
光大证券· 2024-04-25 15:32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实现营收为17.4亿元,同比增长8.0%[1] - 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21.7%,同比增长4.4个百分点,主要因原材料成本下跌[3]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收为4.4亿元,同比增长1.0%[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0.5亿元,同比增长25.6%[1] - 公司2023年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分别为2.3%和5.3%,同比分别增长1.0和2.1个百分点[4] - 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费用率为-0.4%,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5] - 公司2024年一季度期间费用率为8.8%,同比增长2.6个百分点[5] - 公司2024年一季度销售费用率为1.8%,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5] - 公司2024年一季度管理费用率为6.7%,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5] - 公司2024年一季度研发费用率为0.6%,同比持平[5] 未来展望 - 新巨丰(301296.SZ)2026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2,424百万元,净利润预计为242百万元[12] - 2026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58元,每股净资产为7.23元[12] - 公司盈利能力稳定,ROE在2022-2026年间保持在7.2%-8.0%之间[12] - 公司资产负债率在2022-2026年间保持在18%-30%之间,流动比率在2.10-5.15之间[12] 市场评级 - 公司被评级为"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预计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15%[13] 其他信息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17] - 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的报告基于合法获得的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7] - 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反映了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随时调整且不构成投资建议[17]
经营稳健,内生外延协同扩张
国盛证券· 2024-04-25 09: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收入17.37亿元,同比增长8.1%[1] - 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1.70亿元,同比增长0.4%[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收入4.37亿元,同比增长1.0%[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0.53亿元,同比增长25.6%[1] - 公司2023年毛利率为21.7%,同比增长4.4pct[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毛利率达22.5%,同比增长3.6pct[1] - 公司2023年净经营现金流为2.12亿元,同比增长2.44亿元[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净经营现金流为2.18亿元,同比增长4.06亿元[1]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年预测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9亿元、2.33亿元、2.62亿元[2] - 公司2024年预测P/E分别为16.3倍、13.9倍、12.4倍[2] - 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将持续增长,预计2026年达到2181百万元[3] - 2024年预计净利润率将达到10.6%,较2023年有所提升[3] - 2024年预计每股收益将达到0.47元,较2023年有所增长[3]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不对报告中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4] - 本报告的投资评级标准包括买入、增持、持有、减持和中性五个等级[8] - 买入评级表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15%以上[8] - 增持评级表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15%之间[8] - 持有评级表示相对同期基准指数涨幅在-5%~+5%之间[8]
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点评:下游需求承压,公司整体保持平稳增长
民生证券· 2024-04-24 20:00
业绩总结 - 新巨丰2023年全年营收为17.37亿元,同比增长8.05%[1] - 2023年净利润为1.70亿元,同比增长0.39%[1] - 2023年扣非净利润为1.64亿元,同比增长19.94%[1] - 公司2026年每股收益预计为0.59元,较2023年增长43.9%[10] 用户数据 - 2023年公司包材总销售量为122.6亿包,同比增长6.8%[3] 未来展望 - 公司产能快速扩张,目前产能达到280亿包,预计2024-2026年净利润分别为1.91/2.20/2.47亿元[8] - 新巨丰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为2,268亿元,较2023年增长30.6%[10] - 2026年净利润率预计为10.89%,较2023年提高1.09个百分点[1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Q1毛利率同比增加3.6%,净利率同比增加2.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45元,对应PE为18X[9] 其他新策略 - 行业竞争加剧和对核心客户依赖度过高是风险提示[8] - 民生证券研究院提供的报告具有专业性和独立性[11] - 投资建议评级标准中,推荐评级表示相对基准指数涨幅15%以上[12] - 本报告仅供本公司境内客户使用,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13] - 民生证券研究院位于上海、北京和深圳,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