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真兰仪表(301303)
icon
搜索文档
真兰仪表(30130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凯
2025-04-23 23:38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合资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 了察看,与各级员工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崔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4 月生,1992 年毕业于 吉林农业大学,取得农学专业本科学历,1994 年毕业于吉林农业大学,取得农 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毕业于无锡轻工大学(现更名为江南大学), 取得食品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取得基础心 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 ...
真兰仪表(30130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3:38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崔凯先 生、汤贵宝先生、郑磊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崔凯先生、汤贵宝先生、郑磊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
真兰仪表(30130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磊
2025-04-23 23:38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磊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合资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 了察看,与各级员工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郑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0 月生,2002 年毕业于 浙江大学,取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7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取得宪法学与行 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201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真兰仪表(301303)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贵宝
2025-04-23 23:38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贵宝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对公司、子公司以及合资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 了察看,与各级员工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汤贵宝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0 月生,2001 年毕业 于芜湖教育学院,取得会计电算化专业大专学历,2009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取 得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深圳香江集团、安徽华星电缆 集团有限公司;2004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职于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真兰仪表(301303)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3 23:25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 | | --- | --- | --- | --- | | | | 减(%) | | | 营业收入(元) | 329,309,462.07 | 270,763,240.95 | 21.62% | | 归属 ...
真兰仪表(301303)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3 23:25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5 年 4 月 1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君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唐晓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 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是由行业环境及公司的销售模 式决定的。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大部分为具有国企背景的长期客户,具有 较强的经营实力。但若公司客户所处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出现恶化,将造成公司现金流紧张、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或全部收回 的风险。 三、关键人才流失风险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事项的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 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和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 ...
真兰仪表(301303) -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09 18:30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 并继续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 11.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上议案。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5)。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的部分现金 管理产品已赎 ...
上海真兰仪表申请适用于多用户场景的物联网燃气表及燃气表控制方法专利,改善现有的物联网燃气表查看浪费时间和人力的问题
金融界· 2025-04-05 17:43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申请"适用于多用户场景的物联网燃气表及燃气表控制方法"专利,该专利可改善现有物联网燃气表查看浪费时间和人力的问题,公司在仪器仪表制造领域有一定规模和业务活动[1][2] 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上海市,以从事仪器仪表制造业为主 [2] - 企业注册资本4088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9200万人民币 [2] 公司业务活动 - 共对外投资1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811次 [2] - 有商标信息39条,专利信息257条,拥有行政许可113个 [2] 公司专利情况 - 申请名为"适用于多用户场景的物联网燃气表及燃气表控制方法"的专利,公开号CN 119756514 A,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 [1] - 该专利涉及燃气表技术领域,通过壳体安放多个燃气表,用燃气管道计量每户燃气,改善现有物联网燃气表查看浪费时间和人力的问题 [1]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3-18 02:58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通过决议 [1][3] 会议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 会议召开情况 - 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下午3:00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0日 [3]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3]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3] - 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李诗华 [3] - 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3] -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4]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308,510,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73% [5]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2,772,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86% [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1人,代表股份175,737,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87% [7]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290,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6% [8] -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5人,代表股份1,289,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5% [10] 提案表决情况 提案1.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421,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0%;反对395,160股,占0.1281%;弃权693,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0.2249% [1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548%;反对395,160股,占30.6321%;弃权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0股),占5.7131% [12] 提案2.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307,44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1%;反对388,080股,占0.1258%;弃权676,0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0.2191% [1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6,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912%;反对388,080股,占30.0833%;弃权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4.3255% [14] 备查文件 -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15]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5]
真兰仪表(30130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17 18:32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3月17日在上海召开[2] - 2月28日公司刊登召开股东会通知[5] 投票信息 - 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为3月17日[6] - 参加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50人,代表股份占已发行股本75.4673%[7] 议案审议 - 股东会审议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2] - 采取现场和网络结合表决,通过全部议案[14] 法律文件 -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17日,正本6份[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