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立方(3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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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立方(3013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21: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 ...
智立方(30131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6 21: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 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 ...
智立方(3013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5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应由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会计师和律师不得兼任[5]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取得资格证书[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主要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9] - 应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董事会秘书管理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15]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委托职责需经董事会同意[17]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7] - 离任前应接受审查,移交档案和事务[18] - 聘任时应签保密协议,任职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18]
智立方(3013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 ...
智立方(30131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21: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 外。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 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董事候选人,确保选 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 公司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提醒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注意,除 董事会已公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 第 1页 共 3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 ...
智立方(3013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5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3] 投资审批规定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规定,已审批的不再累计计算[7]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8] 特殊投资决策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交易应制定决策程序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9] 投资决策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11] 投资项目管理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建立项目库并提出投资建议[13] - 短期投资计划由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长期投资经初步评估、调研论证、审核后,由决策机构按审批权限审批[17]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并经授权决策机构批准[18]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部每季度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报表[1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2]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3] 合作合资公司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等人员[25] 财务核算与检查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9] - 公司在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51] - 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53] 重大事项报告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35] 责任追究制度 - 公司建立投资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给予相应处罚[37]
智立方(3013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董事长、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3][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4][15][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等人员[1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2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相关事项[25][26][27] - 委托出席有五项限制原则[28] 决议形成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形成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严格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45]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作决议[46]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相关内容,出席董事等应签字[48][49]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51][5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53]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4][5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57]
智立方(3013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立 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
智立方(3013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5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8][9]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程序后披露[13][14] 关联担保与借款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5] - 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15]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16] 累计计算与资助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8]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程序并提交股东会[19] 披露与程序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2] 豁免与免予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3]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8]
智立方(301312)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5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智 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 作,由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