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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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9 2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9%股权[1] 交易情况说明 - 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等报批事项,相关报批已披露并提示风险[1] - 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等情况,交易对方股权权属清晰[1] 交易影响 - 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等[1][2] 合规说明 - 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2] 其他 - 说明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9日[4]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5-06-09 22:15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41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拟使用现金以受让股权及增资方式共计取得河南众 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交易对价合计暂定 10,197.86 万元。该项现金 收购交易标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资产,公司已在计算本次交易是 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该项现金收购交易的相关数额一并纳入累计计算。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 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 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第 1 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 ...
北方长龙(301357)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5-06-09 22:15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 郭澳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 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各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现金收购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0%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2025-06-09 22:15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 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 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定价尚未确定,预计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 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 上市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北方长龙(301357) - 关于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5-06-09 22:15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不超10个交易日[1] 股东持股 - 2025年5月23日陈跃持股44030000股,占比46.25%[1] - 2025年5月23日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800000股,占比25.00%[1] - 2025年5月23日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70000股,占比3.75%[1] 流通股股东持股 - 2025年5月23日交通银行相关基金持股708380股,占比2.98%[4] - 2025年5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信用账户持股401507股,占比1.69%[4] - 2025年5月23日中信证券信用账户持股328640股,占比1.38%[4] - 2025年5月23日财通证券信用账户持股326800股,占比1.37%[4] - 2025年5月23日华泰证券信用账户持股262000股,占比1.10%[4] - 2025年5月23日关卫红持股236740股,占比0.99%[4]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6-09 2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9%股权[1] 信息保密 -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参与筹划人员限少数核心管理层[1] - 公司按要求制作相关登记表和备忘录报送,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1][3] - 公司告知交易方保密,按规定签保密协议,制定保密制度[2][3]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1] 说明发布 - 该说明于2025年6月9日发布[5]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5-06-09 2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9%股权[2] 交易进展 - 2025年5月26日公司股票开市起停牌[4] - 2025年6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4] - 本次交易尚需多环节审核通过正式方案[4] - 2025年6月9日相关现金收购及增资行为已生效实施[4] 合规情况 - 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合法有效[6]
北方长龙(301357)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2025-06-09 2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5年6月9日公司拟受让股权及增资取得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申请不超10000万元并购贷款支付收购款项[1] - 授权董事长陈跃办理并购贷款及签署文件[2] - 申请贷款不涉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2] - 申请贷款基于经营需求,无重大财务风险[3][4]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9 22:15
证券代码:301357 证券简称:北方长龙 公告编号:2025-047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 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 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 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 定,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 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 ...
北方长龙(30135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06-09 22: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9%股权[2] 合规情况 - 董事会判断交易主体无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情形[2] - 交易主体最近36个月内无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或司法追责情形[2] - 董事会认为交易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形[3] 文件日期 - 说明文件日期为2025年6月9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