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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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 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波长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 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其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 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 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侵犯股东合 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
波长光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波长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波长光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 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但是,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 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 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向一 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第五条 上文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四)公司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机构或个 人。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波长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 1 页 者个人的 ...
波长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 ...
波长光电: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公司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签署同意。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 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七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担保事项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 ...
波长光电: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四条 公司 ...
波长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9:0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2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黄胜弟先生召集和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刘敏、季学庆、毛磊、 葛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与会董事以投 票方式对会议审议内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 订、制定 ...
波长光电: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 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监事会通 报执行情况。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 1 页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免应符合法定的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 3 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