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3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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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2024-01-08 16: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 相关规定以及波长光电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波长光电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2 月 28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波长光电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 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12 月 28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现场授课的 ...
波长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6 19:08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 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 12 月)》。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俊主持,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方 式对会议审议内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波长 ...
波长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本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办事机构 公司证券投资部行使监事会办事机构职能,负责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证券投资部其他人员协助其处 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应当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本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 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第 1 页 ( ...
波长光电: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9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5 | | 第五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8 | | 第一节 | 监事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波长光电: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8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 第 1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 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证券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 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本办法所指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与其他单位以非独立法人的联合体形式共 同开发同一项目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 ...
波长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 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
波长光电: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 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 会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方式选举产生,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五条 股 ...
波长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波长光电: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 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 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 ...
波长光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6 19: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已对外公布的计划投入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 明。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