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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3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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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1-13 17:43
投票情况 - 2024年11月13日15:00召开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41人,代表股份71,573,301股,占比66.2552%[7] - 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463,301股,占比0.4289%[8]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同意71,463,201股,占比99.8462%[1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71,463,401股,占比99.8465%[11] -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71,556,201股,占比99.9761%[13] 结果认定 - 律师认为股东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4]
陕西华达: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13 17:43
关于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JTN(XA)意字第 FY1113273 号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2 号迈科商业中心 25 楼 邮编:710065 电话:029-81129966 传真:029-81121166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4)JTN(XA)意字第 FY1113273 号 致: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指定媒体中进行公告; 4、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出说明和解释。 本所律师根据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的合 法有效性等发表法律意见。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3:00 时在陕西省西 安市高新区普新二路 5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
陕西华达(301517) - 陕西华达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1-06 17:53
市场拓展和成本控制 - 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在深度布局原有业务领域的基础上,积极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新的应用领域[1] - 公司拓宽与重点用户合作领域,充分发掘市场潜力,加强市场开拓,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持续做好技术储备和新品预研[1] - 公司坚持高端引领,坚持科技创新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新产品、新技术为先导,以新项目为依托,抢先占领市场[1] - 公司坚持成本控制理念,在设计之初就导入控制成本理念,采用精益管理手段,持续优化生产布局,并结合市场发展趋势,以规模化效应确保公司稳步、可持续发展[1] 质量管控 - 公司始终坚持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加快"质量强企"体系建设,对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实行统一化管理[1] - 公司持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并根据高可靠产品的特殊需求,建立了检测试验平台,通过了CNAS实验室认证,可满足产品的过程检测和质量一致性检测需求[1] -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产品质量稳定、可靠[1] 市值管理 -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重视以企业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并努力通过科学的战略规划、完善的公司治理、高效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进而提高公司价值管理能力[2][3] - 公司将密切关注资本运作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做好相关工作[2]
陕西华达: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2024-11-05 18:51
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4-041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 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西安军融电子卫星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安军融")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5.15%)。西安军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0 个自然日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80,267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鼎实创军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国鼎")持有公司股份 5,560,00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5.15%)。北京国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 ...
陕西华达:2024年三季报点评:3Q24营收环比增长9%;计提减值损失影响净利润
民生证券· 2024-10-29 16:3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3]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绩表现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4.88亿元,同比下降26.3%;归母净利润0.34亿元,同比下降44.8% [1] - 3Q24营收环比增长9%,需求出现边际向好趋势 [1] - 1~3Q24毛利率同比下滑3.2ppt至38.6%;净利率同比下滑2.9ppt至6.9% [1] - 计提资产/信用减值损失影响净利润,减少1~3Q24归母净利润1491.3万元 [1] 财务情况 - 1~3Q24期间费用率同比增加2.2ppt至28.3%,主要是管理费用率上升 [1]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0.81亿元,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4.54亿元,筹资活动净现金流为-1.03亿元 [1] - 应收账款及票据8.10亿元,较2Q24末增加5.6%;预付款项0.05亿元,较2Q24末增加5.2% [1] 未来展望 - 公司主营电连接器及互连产品,布局射频同轴连接器、低频连接器、射频同轴电缆组件三大类产品 [1]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53亿元、0.72亿元、1.03亿元 [1] - 维持"推荐"评级,考虑到公司传统业务的发展空间及新业务的加快布局 [1] 财务指标总结 - 2024年营业收入693百万元,同比下降18.6% [2] - 2024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百万元,同比下降33.0% [2] - 2024年每股收益0.49元 [2] - 2024年PE为124倍 [2] - 2024年PB为4.8倍 [2]
陕西华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8 19:43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任职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6]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监高股份不得转让[6] - 董监高自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21] 交易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3] - 新任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3]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3] 交易报告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及衍生品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14]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区间不超3个月[16] - 减持完毕或期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6][17]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董监高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19] 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数25%算可转让额度[20]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20] 其他 - 董监高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剩余自动解锁[21] - 因发行股份设限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22] - 涉嫌违规交易,可锁定名下股份[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生效[25]
陕西华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8 19:43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公司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3] 项目论证与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23] 节余与超募资金管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累计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30%[18] 闲置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8] 监督与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3]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违规处理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违规或重大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4] - 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27]
陕西华达: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8 19: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700.67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10802.67万元,股份总数10802.67万股,每股面值1元[5][11] - 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持股58.33%,陕西省产业投资持股41.67%[11] 股份发行与转让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3] - 发起人、公开发行前股份、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有股份转让限制[17][1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2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诉讼[2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29]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74] - 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8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0] -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9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07]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14]
陕西华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10-28 19:41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11月13日15: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00 - 11:30,13:30 - 17:00[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1517",简称为"华达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交易时间[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 - 15:00[13]
陕西华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0-28 19:41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67万股,于10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3] 股份发行 - 董事会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授权,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 - 董事会依规定决定发行股份致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变化,修改章程该项记载事项无需股东会表决[4] - 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相关股份[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8]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作出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9] - 董事、高管违法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起诉;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担责,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董事、高管也担责,控股股东等指示的承担连带责任[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向股东发出补充通知[11][12] 股东会相关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应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在会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13] - 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由董事会等代为行使,但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 - 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相关职权和规定适用主体变更[8][9][10][11][12][13] -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持股比例从3%降至1%[13][14] - 提出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14] - 董事会不能召集股东会会议时,监事会召集主持,监事会不召集时,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0]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全体董事,特殊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缩短通知时间[17] - 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需经过半数监事通过[19][2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21] 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2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2] - 股东会若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违规分配的利润[22]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23]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等6种情况之一时,当年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3] - 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当年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23] -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当年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23] 公积金转增与合并分立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4]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25][26] - 债权人接到减资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28]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4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3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全文中“股东大会”表述均修改为“股东会”[32]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4] -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于2024年10月在巨潮资讯网披露[32][33] -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章程备案事宜[34] - 具体修订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35] 其他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37]